索引号 014420997/2022-00077 分类 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机构 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文日期 2022-01-21
文号 时效
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卫生健康委 发布日期:2022-01-21 09:23 浏览次数: 字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按照省、市、区有关政务公开各项要求,我委结合部门职责和行业实际,拓展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完善公开制度,强化公开监督,努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本系统的贯彻实施。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主要做法

1.压实工作责任,政务公开有序推进。我委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组织学习《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卫生健康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试行)的通知》,不断提升业务能力。明确了分管负责人、职能科室,配备了1名兼职工作人员,落实了工作责任,并在委办公室设立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

2.严格公开程序,政务公开层层把关。严格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审核制度,严把公开内容,规范公开流程,充分保证了信息发布的全面性,准确性和规范性。政务公开主要依托区政府网站进行,公开内容经主办人员初核、分管负责人复核后发布。过去的一年,我委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顺利开展,全年主动公开信息105条,全文电子化达100%。

3.规范公开内容,努力方便公众办事。根据基层政务公开规范化标准化建设的要求,我们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目录,梳理医疗卫生与公众密切相关的事项,对行政审批、行政许可、公共服务等事项,全面公开办理条件、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咨询电话等内容,努力做到便于群众知情、方便群众办事、利于群众监督。

4.立足公众所需,及时公开各类事项。一是及时公开公众急需事项。在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中,我委借助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电视等媒体,及时公开疫苗接种地点、接种时间、接种对象、注意事项,及时公开核酸采样点、采样时间、注意事项,及时公开个人防护知识,方便接受服务。二是重点公开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及时公开了采购公告、诊所备案信息公示、再生育审批名单、计生家庭奖励扶助名单、医疗机构设置及变更、医疗卫生人员招聘、非生活必需公共场所暂停营业的通告、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等事项。

5.借助各类平台,努力放大公开效应。过去的一年,承办建议提案共18 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6 件,政协委员提案12 件,办理工作全部达到规定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答复的满意率100%。在区政府网站、市卫生健康委等网站发布各类信息 93 条,在“微高港”、“ 泰州高新发布”公众号发布信息140多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6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3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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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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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1.主动公开水平有待提升。

改进措施:进一步梳理完善政务目录,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制定的《卫生健康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试行)》,结合实际,对卫生健康部门涉及的公开事项进一步梳理,不断完善公开事项内容。

2.受众面不广、公众参与感不强。

改进措施:结合工作实际,对照梳理的政务公开事项标准和目录,采取在政府网站公开、印刷办事指南、办理流程图等方式,加强对政务信息公开的宣传,为深化政务公开工作营造良好环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