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421084/2023-01565 分类 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机构 医药高新区(高港区)统计局 发文日期 2023-01-11
文号 时效
医药高新区(高港区)统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统计局 发布日期:2023-01-11 10:25 浏览次数: 字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统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医药高新区(高港区)统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和区委、区政府的有关要求,以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主线,紧密围绕党的建设和统计改革发展,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健全完善工作机制,不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加强政策解读回应,深化重点领域公开,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效。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助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1.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分工。今年以来,我局收到2起依申请公开信息案件,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答复意见。针对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案件,我局高度重视,明确职责分工,实行一把手负责、一名副职分管、一位工作人员主办的'三个一'管理模式,将目标分解到各职能科室、责任落实到个人,建立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机制,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去落实。强化部门沟通,研究政策文件,组织专人答复,切实保障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2.严格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为进一步扎实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强化相关制度建设,建立健医药高新区(高港区)统计局政务信息发布协调机制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相关配套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经过自查、认定、审批三级审查,层层把关,做到“公开不泄密、涉密不公开”,未发生任何泄密和违纪违规事件,切实有效地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顺利开展。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各项规范的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2022年对信息发布的范围、内容、审批以及信息发布的职责等作了明确的规定。同时要求各科室确定一名信息联络员,负责科室信息资料的搜集、整理、报送工作,进一步壮大和稳定信息员队伍。坚持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强领导”与“创氛围”并重,全局上下形成局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科室负责人抓落实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格局;实行信息报送面签制度,外报信息由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三级核批,并落实专职信息员对全局信息进行集中报送。在强化领导的同时注重信息工作氛围的创造,建立了信息工作月会制度、月度信息完成通报制度等,对信息工作进行规范化,把信息工作纳入部门行政效能考核,形成信息工作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

3. 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监督保障。一年来,我局主动融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进一步拓宽培训形式,针对部门统计人员、镇街分管领导、基层统计人员、企业统计员等不同对象,有针对性地开展“靶向式培训”;实行轮岗制度,在区镇两级统计机构中,采用跨业务、跨处室分工合作模式,构建开放融通的工作格局;推进“代班处(科)长”制度,大力培养“多面手”“业务通”,全方位提升统计工作整体水平,力求做到“三跟进”,即:领导决策到哪里,统计服务就跟进到哪里;中心工作推进到哪里,统计保障就跟进到哪里;经济发展到哪里,统计监测就跟进到哪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问题:统计特色产品不够丰富、统计信息公开渠道不够开阔,相关制度还不完善,下一步,我们将采取以下改进措施: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

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努力形成各处(科)室信息公开工作强大合力,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突出重点,注重实效,使信息公开工作更加有序、便民、高效,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

(二)加强保密审查,扩展公开范围

对照相关法律规定的具体要求,认真清理政府信息公开事项,查漏补缺,修订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确保应公开的政务信息全部公开。同时严把质量关、保密审查关,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严格审核公开内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不影响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真正体现公开、公平、公正。

(三)定期开展业务培训

加强对部门人员的培训,增强工作人员信息公开意识,准确把握新条例各项规定,提高政府信息采集、编辑能力,既要在公开数量上有所提升,更要在公开质量上有所优化,努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