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421068/2023-236920 分类 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机构 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商务局 发文日期 2024-01-15
文号 时效
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商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商务局 发布日期:2024-01-15 10:25 浏览次数: 字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商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紧密结合商务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公开办事制度,不断提高行政行为的透明度,加大机关效能建设的力度,自觉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扎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主动公开情况。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7条,内容涉及领导班子、分工和内设机构及职能介绍、工作动态等。

2.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我局收到1起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3.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发布审查机制、保密审查机制,严格把关政务信息发布审核关,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坚持政府网站信息发布“三审制”,及时处理、修改筛查出的各类问题。

4.监督保障情况。我局组织开展了机关政务公开自查自评工作,逐项对照检查政务公开工作的实际开展情况,逐条研究和落实,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人员调动,及时调整确定政务公开工作负责人,统一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高效;三是公开载体不够丰富。

改进措施:一要进一步统一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主动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凡是需要群众知道的,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都要纳入公开范围,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及时、全面地在网上进行公布。二要认真梳理,逐步扩大公开内容。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进一步落实工作机制,建立健全考评机制,确保信息更新及时有效。三要多措并举,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不断拓展公开渠道,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特别把公众关心、社会关注、公共利益大的事项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我局未收取信息公开相关处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