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421068/2018-00370 分类 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机构 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商务局 发文日期 2018-02-26
文号 时效
2017年商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商务局 发布日期:2018-02-26 09:27 浏览次数: 字号:[  ]

2017年商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017年2月

引言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由高港区商务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咨询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的说明和指标统计表。本报告可在高港区政府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高港区商务局党政办公室,联系方式:86966720。

一概述

2017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围绕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和规范、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流程、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等方面开展。局领导高度重视,业务处室在职责范围内提供信息公开各项业务资料,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日常的信息工作、电子政务工作相结合,确保工作有专门工作人员承办,责任到人,层层落实,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按照要求更新了《高港区商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高港区商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充分发挥高港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和市商务局网站的作用,依托其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窗口和平台,遵循“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要求,及时准确发布相关政府信息。指派专人负责市政府门户网站相关栏目的维护,及时处理区长信箱和12345政府服务热线的工单,及时响应,及时回复。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高港区商务局2017年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8条,其中全文电子化达100%。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政策法规类的信息10条,占总体的比例为6%;规划计划类的信息3条,占总体的比例为2%;属于本单位业务类信息155条,占总体的比例为92%。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属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方面的信息6条。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商务局采用了政府网站公开形式。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商务局2017年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0件。

四咨询情况

商务局2017年度共接受市民咨询38次,其中咨询电话接听16次,当面咨询接待22次。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商务局2017年度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0件。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毋庸讳言,我们在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着一些不足和问题,如在信息公开数量日益增多的情况下,信息公开内容有待深化、资源有待整合、范围有待扩大等。今后,我们将按照《条例》的规定,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组织机关干部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意义的认识。加强对信息化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将责任落实到岗到人,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2.进一步规范程序,充实内容。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窗口”建设,充分利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整合数据资源,主动及时公开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政策法规、重大事项等方面的信息。

3.进一步健全机制,落实责任。建立教育信息公开长效工作机制,积极推进公开工作,切实加大督查力度,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七说明与附表

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统计指标

单位

合计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168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168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5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二、回应解读情况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7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收到申请数


1﹒当面申请数


2﹒传真申请数


3﹒网络申请数


4﹒信函申请数


(二)申请办结数


1﹒按时办结数


2﹒延期办结数


(三)申请答复数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2﹒同意公开答复数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涉及商业秘密


涉及个人隐私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四、行政复议数量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二)被依法纠错数


(三)其他情形数


五、行政诉讼数量


(一)维持具有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二)被依法纠错数


(三)其他情形数


六、举报投诉数量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二)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2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2﹒兼职人员数

2

(五)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

万元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10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