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MB1986553/2025-235933 分类 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机构 医药高新区(高港区)社会事业和退役军人事务局 发文日期 2025-01-14
文号 时效
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社会事业和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医药高新区(高港区)社会事业和退役军人事务局 发布日期:2025-01-14 17:10 浏览次数: 字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区委、区政府信息公开要求,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社会事业和退役军人事务局特此公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报告共分为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部分。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社会事业和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523-86966520,电子邮箱:352945131@qq.com)。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社会事业和退役军人事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法规文件,健全工作机制,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努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科学化、法治化、规范化水平,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4年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部门信息18条,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信息12条,特殊工种职工提前退休、人才补贴、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技能创业培训补贴等人社业务范围内的公示信息136条;养老服务、低保五保、残疾人两项补贴等民政业务范围内的公示信息9条。

(二)依申请办理情况。2024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起,申请人均为自然人,我局对申请进行了认真研究并依法依规做出处理,2起依申请公开均全部办结。全年未有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情况。区社会事业和退役军人事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内部管理制度并认真贯彻执行,真正做到“涉密不公开,公开不涉密”,“谁公开,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相关要求,进一步保障我局政府信息公开规范性与安全性。全年未有因政府信息工作不力被上级政府部门追究责任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4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信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标准不够高,信息公开及时性有待加强,公开形式的便民性仍需进一步提高。

2025年,我局将结合工作实际,着力做好以下几项改进:

一是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结合职能,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力度,使信息公开业务更加有序、便民、高效,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的充分实现。 

二是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内容。对照《条例》的具体要求,认真清理政府信息公开事项,确保应公开的政务信息全部公开。同时严把质量关、保密审查关,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严格审核公开内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不影响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真正体现公开、公平、公正。 

三是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渠道。通过网络、微信等多种方式加大涉企惠民政策宣传力度,充分利用互联网、报纸、电视、电台等媒体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增加政府信息公开的数量和内容,进一步细化信息公开工作流程,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完善政务信息服务体系,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 2024年,我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2. 2024年,共承办人大建议4件、政协提案23件,其中主办11件(均为A类),会办12件(均为A类),主要涉及养老服务、地名规划、殡葬管理、企业用工等方面。所有建议提案已全部按要求办理完毕,按期办结率100%,面答率100%,满意率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