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42092X/2018-00601 分类 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机构 医药高新区(高港区)社会事业和退役军人事务局 发文日期 2018-02-26
文号 时效
区民政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民政局 发布日期:2018-02-26 09:12 浏览次数: 字号:[  ]

2017年度,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各项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结合全区民政工作实际,全面、准确、及时地将民政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开,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较好成效。现将我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概述

我局领导非常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始终把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全局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加强督促落实,注重工作实效,按照“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科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成立了由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职责分明、分工合理、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问题,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了综合科牵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指定人员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上报、更新、维护、组织协调等日常工作。进一步完善了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确保各类信息按规定程序及时公开。严格遵循政府信息公开基本原则,做到依法公开,及时公正。积极组织信息工作人员参加信息安全、保密知识等相关技能方面的培训,提升了信息工作人员的能力和水平。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17年,我局通过各种媒介主动公开各类政务信息累计达134条,其中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33条,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89条,另外还在电台、电视台、报纸等其他多种媒体上公开政府信息数12条。

(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1.社会救助信息公开

积极主动公开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的相关政策文件和救助标准,发布了《高港区关于加强和改进社会救助工作的意见》、《高港区城乡低保动态管理实施细则》、《高港区特困人员供养实施办法》等社会救助“1+14”系列文件。我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自7月1日起调整至每人每月610元,向全区居民公布。

2.社会组织管理信息公开

我们将所有社会组织的成立登记批复信息和注销登记的批复信息都及时发布到网站上,并且将社会组织登记所需的相关表格等文件也同时发布在信息公开网站上。

(二)政策解读回应情况

在政策解读上,我们今年共发布了《志愿服务条例》、《加强和完善城乡治理的意见》、《关于完善拥军政策增强军人荣誉感的实施意见》、等4个规范性文件的政策解读,并及时转载了民政政策解读10条。

2017年共回应群众反映事件29条。其中回复市长(区长)信箱来信12件、12345办件平台工单17件。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全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行政复议,全年未发生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起的行政诉讼案件和申诉。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7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在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方式、任务效率等方面仍存在不足。2018年我们将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考核,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更加规范、及时、准确,力争在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等方面取得新进展,在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工作平台上取得新突破,使政府信息公开成为贴近和帮助老百姓解决实际问题的助推剂,成为政府沟通老百姓的连心桥,为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