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421033/2019-00468 分类 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机构 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农业农村局 发文日期 2019-02-21
文号 时效
2018年泰州市高港区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水利局 发布日期:2019-02-21 14:25 浏览次数: 字号:[  ]

引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由高港区水利局编制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咨询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本报告可在泰州市高港区政府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我局办公室,电话:0523-86966366。

一、概述

高港区水利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多次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加强对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局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站所队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明确局办公室副主任具体办理信息公开相关业务,同时,落实2名信息员,专职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

我局信息公开坚持依法公开的原则,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凡是法律、法规、规章要求,作出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政决定,只要不属于不予公开的事项,都对外予以了公开。同时,为了方便群众行使监督权利,还将我局办公室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箱向社会公开,方便广大群众就政府信息公开事宜提出咨询。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18年,高港区水利局积极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采取会议公开、文件公开、网络公开、媒体公开、公示栏(牌)公开等多种有效公开的形式,及时准确地发布水利方面的权威信息、法律法规,让群众了解水利局的工作职责、工作动态等内容;利用政府门户网站、局机关办公场所公开栏、政务公开日活动、发放宣传册等方式公开水行政执法、水利工程、行政审批、人事任免等信息;通过12345政风行风热线、大江论坛等平台回应网民的关切与诉求,加快政民互动平台等网络问政答复的时效性,这些信息的公开,让人民群众增加了对水利行业的了解,增加了保护水环境的意识,对我市节约水资源、执行国家水资源三条红线规定起了促进作用,加快了建立节水型城市的步伐。

全年通过各类渠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86条,全文电子化达100%。其中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97条(工作动态62条、公示公告20条、信息公开15条),通过高港河长微信公众号推送信息189条(发布工作简报23期,各类巡河、治河、会议信息166条)。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及复议、诉讼和申诉

2018年,高港区水利局未受理依申请公开的信息,未发生信息公开复议、诉讼和申诉。

四、咨询情况

泰州市高港区水利局2018年度共接受市民咨询39次,其中主要是咨询供水问题的电话。我局在接待业务类咨询时,多注意宣传政府信息公开网和我局网站,相关业务均可在这两个网站上及时查询。

五、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改进措施

2018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体现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还存在距离,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信息工作人员少、工作量大等,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加以改进和提高。

2019年,我局将继续按照中央及省、市、区委工作部署,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不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

一是进一步加强主动公开,凡属于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都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地予以公开。

二是进一步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的公开,特别是行政权力运行、财政资金、公共资源配置、重大项目进展情况等信息,充分回应社会关注。

三是进一步创新政府信息公开方式,充分发挥新形势下微博、微信、移动APP等公开平台的作用。

四是进一步加强机构建设,充实人员队伍,完善机制,适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新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