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420911/2024-234872 分类 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机构 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工业和科技创新局 发文日期 2024-01-22
文号 时效
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工业和科技创新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工业和科技创新局 发布日期:2024-01-22 11:15 浏览次数: 字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相关文件精神,现发布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工业和科技创新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本报告统计数据从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区工业和科技创新局坚持“依法全面公开、真实公开、注重实效、有利监督”的原则,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拓展优化公开渠道、深化规范公开内容,着力推进重点领域公开,不断推动区工业和科技创新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

1.深入推进政策公开。区工业和科技创新局利用“泰高新工信科技”微信公众号及时宣传中央、省市区出台的工业经济和科技创新各项政策措施,着力提升政策宣传覆盖面和知晓率。

2.不断完善部门预决算公开。按照区财政局要求,全面开展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严格公开范围、内容、格式、口径和时间,及时在政府网站公开了2022年部门决算和2023年部门预算,内容详实,格式规范,着力提升机关预决算透明度和管理水平,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3.切实加强部门职责公开。及时公开部门及领导班子分工事项,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效。

(二)依申请公开

本报告年度,区工业和科技创新局全年未收到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

区工业和科技创新局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并由局综合处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具体工作,着力健全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策解读、网站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等工作制度,加强公开事项内容进行审核、把关,不断提升公开内容的合法性、准确性、严肃性,确保公开的程序、形式、范围、时限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要求。

(四)平台建设

区工业和科技创新局信息公开平台主要依托区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进行公开,并利用“泰高新工信科技”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各类惠企政策,组织企业申报项目资金,提升政务公开平台使用效率。

(五)监督保障

为切实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结合工作需要及时调整区工业和科技创新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督促检查等各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务公开日常工作,并指定一名分管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和一名工作人员,明确了政务公开的主体责任。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级审核机制,对政府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由处室起草、综合处审核、分管领导审定后予以发布,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开展提供监督保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高效。2023年本部门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不到位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区工业和科技创新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稳步推进,取得了积极成效,但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还不够,企业参与面较小,知晓率不高。二是稿件信息数量及质量还需要提高,党员干部报送稿件积极性不够高。三是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丰富,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

2024年,我们将遵循中央、省市区最新要求,按照“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不断提高信息公开服务意识,持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化、长效化工作水平,做到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全程公开。一是不断规范工作程序,创新工作方式,使政务公开工作在制度化、规范化方面有新的突破,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针对性,提升信息公开时效性。二是建立培训工作机制,组织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积极参加政府组织的专业培训,提高信息员平台操作规范性,提升政策把握、解疑释惑和回应引导等能力,优化政务信息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区工业和科技创新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