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714193916/2025-243752 分类 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机构 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公安分局 发文日期 2025-01-16
文号 时效
泰州市公安局医药高新区分局(高港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公安分局 发布日期:2025-01-16 15:48 浏览次数: 字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泰州市公安局医药高新区分局(高港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区公安分局在区党工委(区委)、区管委会(区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政务公开工作部署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拓宽公开渠道、规范公开内容、优化公开质效,扎实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一)严格落实公开管理制度。强化工作职责,明确由办公室、政工办和法制等部门共同负责政务公开、政务新媒体宣传和依申请公开工作,各部门分工协作、齐心协力,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持续良好开展。始终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明确由分管局领导根据职责分工负责信息发布审批,警种负责人和法制负责人双人负责审核把关,确保公开事项审查有序有章。尤其是,严格落实保密审查制度,信息发布严格遵守“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保障信息发布的严肃性、及时性和权威性。

(二)积极拓宽政务公开渠道。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做到政府信息应公开尽公开,切实满足人民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的合理需求。一方面,认真办理依申请公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营造良好的政务服务环境。全年依法依规答复依申请公开10起,无一失误、错漏,无一被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主办政协提案1件,协办人大建议1件,按时办复率、满意率均为100%。另一方面,强化宣传引导,在各级各类媒体累计发表新闻报道516篇,在本单位微信订阅号、微信服务号、微博号累计发稿621篇,在泰州首届警营开放日、网络安全宣传周、110宣传日等节点,公开展示公安机关在维护稳定、打击犯罪、服务群众等方面取得的显著成果,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塑造队伍优良形象,提升公安执法公信力。

(三)着力深化政务服务水平。认真落实县级公安“网办中心”实质化建设的工作要求,全面升级公安互联网“一网办”平台,对照省公安厅网办事项清单,充分利用“苏服办”“微警务”等平台办理居住证申请、户口迁移、出生“一件事”等网办事项,最大限度方便企业群众办事,不断推进公安政务服务标准化、便捷化运行。同时,全面完善以政务服务中心“一窗办”为主干、以14个派出所综窗“就近办”为辐射的公安政务服务新体系,推动“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实质化运行,最大限度为企业群众提供便利。年内,共受理办结各类审批、服务事项12028件,线上审批政务服务事项3646件、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共6599份。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02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515

行政强制

127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7.329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0

0

0

0

0

0

1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0

0

0

0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3

0

0

0

0

0

3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0

0

0

0

0

0

1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区公安分局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不足,比如:信息公开的渠道主要以依申请公开为主,主动公开的决策部署、政策解读类信息数量不多、质量不高,形式比较单一。2025年,分局将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建立健全主动公开制度,持续加强业务学习培训,完善监督检查机制,及时、准确、全面公开公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度,区公安分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