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714193916/2023-01583 分类 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机构 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公安分局 发文日期 2023-01-13
文号 时效
泰州市公安局医药高新区分局(高港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公安分局 发布日期:2023-01-13 15:31 浏览次数: 字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泰州市公安局医药高新区分局(高港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称《条例》)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试行)》(以下简称《格式》)文件精神,现向社会公布2022年泰州市公安局医药高新区分局(高港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展情况报告。

(一)健全组织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始终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现代行政的一项基本制度,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健全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具体工作,各成员单位分工协作、齐心协力,确保自上而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人管、有人抓、有人做,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着力推动政府信息全面公开与提升公安业务水平深度融合。

(二)严格制度落实。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进一步规范政府公开信息的收集、审查、发布程序,细化步骤、优化流程,明确审查把关和责任追究制度,做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据可依、有章可循,确保国家秘密和警务工作秘密绝对安全,严防失泄密问题发生。同时,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凡能主动公开的事项一律主动公开,切实满足人民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的合理需求。

(三)拓宽公开渠道。打造城区3公里公安综合便民服务圈,推动形成以政务服务中心为主体、14个派出所综合窗口、2个警务工作服务站、83个社区警务室和2个24小时自助服务区为补充的“一心多点”公安政务服务新格局,同步推进80余项服务项目清单化展示,全量化窗口业务办理种类、数量、质效监管,将“单一化”服务向“多元化”服务升级,有力推动政务服务的便利店提级增量。同时,通过泰州高新警方、泰州高新公安微警务等新媒体主动宣传公安政策,及时发布预警提示,有效开展舆情引导,积极回应群众咨询和关切,收到了良好效果。

(四)扩大公众参与。利用“中国人民警察节”等特殊节点开展“警营开放日”活动,邀请民警子女、校园学生、两代表一委员等走进警营,近距离感受公安机关在服务群众、打击违法犯罪等方面的工作;多次组织开展“110”宣传日、法制进校园、“6.26”国际禁毒日宣传、“12.4”宪法宣传周等活动,扩大开放参与,增强公开实效,让广大群众进一步了解和支持公安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56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116 

行政强制

34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9.027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信息化警务在公安工作中的应用还不够广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内容还不够丰富、全面;二是对新的政策法规解读不及时,解读方式单一,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下一步,区公安分局将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力度,提高政务工作人员信息公开的意识和水平;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将信息公开责任落实到人,确保公开及时准确;进一步拓宽公开领域,开拓信息公开新渠道,为人民群众依法行使监督权提供更多顺畅渠道。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度分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