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14193916/2019-00230 | 分类 | 信息公开年报 |
发布机构 | 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公安分局 | 发文日期 | 2019-02-15 |
文号 | 时效 |
2019年2月
引言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由泰州市公安局高港分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咨询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的说明和指标统计表。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高港公安分局办公室,电话:052386966300。
一概述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2018年,高港公安分局不断加强和改善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成立了以副区长、公安分局党委书记、局长薛荣美为组长,其他党委成员为副组长,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全区公安机关信息公开工作,明确专人负责,为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同时,把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长期性、经常性的工作,列入每月召开的局务工作例会,统一安排部署,领导小组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及时解决存在问题。二是制定管理规范。结合我局实际,研究制定了《高港公安分局政务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试行)》,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目标、内容、形式及步骤等都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职责分工明确。并指定专门人员作为信息员,同时要求分局对外信息公开平台建立发布登记制度,严格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的工作原则。三是完善服务功能。目前,我局共有3个互联网公开发布平台: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官方微信平台“高港公安微警务”、官方微博平台“平安高港”。为进一步提升网站服务水平,在形式上体现互动和交流,我局在市局的统一部署下,对“高港公安微警务”进行了升级完善,提供更加详细的服务指南,完备的表格下载,并安排专人负责,及时有效地受理、反馈群众的意见与建议。年内,共处理网民咨询、求助46条。四是强化窗口建设。按照市、区政府要求,我局对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下放了部分审批项目,对进行政审批中心公安服务的项目公开办事流程,简化办事程序,缩短办理时限,能当场办结的全部当场办结,不能当场办结的,一次性告知需补充的材料,不让群众多跑路。同时,不断加强公安派出所窗口建设。将“一站式”服务大厅作为联系群众的窗口和纽带,进一步加强“一站式”服务大厅建设,分局坚持每月对派出所户政窗口服务、内务管理、接处警等工作情况进行暗访并通报,促进派出所窗口正规化建设,实现群众更加满意的目标。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泰州市公安局高港分局2018年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75条,其中全文电子化达100%。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政策法规类的信息5条,占总体的比例为4.8%;属于本单位业务类信息99条,占总体的比例为95.2%(主要是警务活动开展情况、一线警察故事、预警性信息等)。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方面的信息有5条(主要是高发案件的预警提示)。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采用了政府网站、高港公安微警务平台、平安高港微博平台等公开形式。其中最常用的形式和最受欢迎的形式是分局的官方微信平台:高港公安微警务。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无
四咨询情况
泰州市公安局高港分局2017年度共接受市民咨询697次,其中公共查阅室接待6次,咨询电话接听456次,当面咨询接待85次,网上咨询127次。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无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无
(二)附表
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泰州市公安局高港分局
统计指标 | 单位 | 合计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175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条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81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6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1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1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2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2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5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4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2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2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2 |
(一)维持具有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1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1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
(二)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1 |
(五)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 | 万元 |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1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