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421463/2024-241638 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24-01-05
文号 时效
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4年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计划的通知
信息来源: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4-01-15 14:28 浏览次数: 字号:[  ]

各分局、各有关食品安全检验机构:

现将《2024年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15日

2024年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计划

为贯彻落实市市场监管局和区党工委(区委)、区管委会(区政府)有关食品安全工作的部署要求,充分发挥抽检监测排查和化解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的作用,根据年度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安排,结合我区实际,现制定《2024年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计划》,有关内容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贯彻落实食品安全 “四个最严” 为根本遵循,进一步提升抽检工作质量,切实增强食品抽检监测工作的科学性、系统性和有效性,严防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发生。坚持问题导向,专项抽检与常规抽检结合,盯紧群众关心、社会影响大的重点问题,全力提升监督抽检问题发现率;坚持均衡推进,按照时间、区域、品种等抽检要求,全年均衡推进各项抽检任务;坚持检管结合,充分发挥食品抽检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纲举目张”作用,推动各方积极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筑牢食品安全底线。

二、任务安排

2024年,全区共计划开展食品安全抽检监测2360批次(含食用农产品专项监督抽检440批次),全区食品抽检量为4.88批次/千人。各分局抽检数量按照辖区常住人口占比分配指标任务。(详见附件1)

三、抽检要求

1.抽检品种。监督抽检涵盖 29个食品大类(不含婴幼儿配方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保健食品、特殊膳食食品),其中,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用农产品等安全风险高的品种;粮食加工品、调味料、豆制品、酒类等消费量大的品种;淀粉制品、糕点、餐饮食品、炒货食品及其坚果制品、水产制品等不合格率较高的品种,以及地产特色食品应作为抽检的重点品种,科学合理设置抽检计划。

2.抽样区域、环节及场所。监督抽检区域应覆盖辖区内所有的城镇、城乡接合部和农村地区。抽检场所应覆盖食品生产企业、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餐饮单位、超市、商场、便利店、学校食堂及周边经营单位、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和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小食杂店等各种生产经营业态。

3.抽样频次。落实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要求,合理控制抽检频次,除投诉举报和执法办案等特殊情况之外,在一个季度内,同一食品生产企业抽样不超过3批次,同一经营单位抽样不超过10 批次。对近两年多次抽检不合格企业可酌情加密抽检频次。辖区内所有获得生产许可证的在产食品生产企业抽检覆盖率应为100%,企业在流通环节已被其他省、市抽检覆盖且检验结果合格的产品,原则上不再组织重复抽检。

4.检验项目。区级日常监督抽检项目按照《2024年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品种、项目及任务分配表》组织实施。非食用农产品抽检项目应不少于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明确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项目的80%。

食用农产品抽检应当按照《2024年国家食用农产品安全抽检品种和项目表》要求,覆盖规定的重点品种和必检项目;结合工作实际,如增加自选品种和项目,需经上级市场监管部门同意后实施。

《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24年版)未制定下发之前,参照2023年版本执行。

对抽检品种及批次根据日常监管需要可进行合理安排和调整。

四、工作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均衡推进计划实施。各分局和承检机构要密切协作,加强沟通,结合辖区食品安全特点,从时间、区域、品种上均衡组织推进,确保年度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按要求落实到位。应在11月10日前完成所有抽样任务,12月10日前完成所有检验结果上报。

2.严肃工作纪律,狠抓数据质量提升。各承检机构要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15号令)《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规范》(市监食检发〔2023〕76号)和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抽样、检验,各分局要严格落实食用农产品2名监管人员陪同抽检工作制度。承检机构要按照总局规定的时限和数据标准要求,通过“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报送抽检数据,保证数据和结论的客观性、公正性、合规性。承检机构每周要对上传系统的数据进行逐条自查,每月要对抽检数据质量进行100%互查,发现问题数据及时申请退修。

3.依法核查处置,信息公开规范稳妥。对食品安全突出问题要开展专项抽检,对2023年抽检不合格的食品企业及产品进行跟踪抽检(抽样编号末加注“GZ”),进一步提高问题食品发现率。对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按照“五个到位”要求,依法依规及时有效地开展核查处置,提升核查处置工作质量,确保处置成效,及时消除食品风险隐患。要加大帮扶指导力度,帮助企业精准查摆不合格原因,严防同一生产企业出现3批次以上不合格现象。对抽检不合格食品结果和核查处置信息,坚持“时、度、效”的原则,按照规定程序,及时稳妥公布,做到应公开尽公开。要积极回应民生关切,多形式开展“你点我检”活动,开展消费提示和科普宣传,不断提升公众的食品安全科学素养。

省级2024年抽检工作计划和2024年高质量发展省考食品安全指标下达后,如需调整抽检任务和抽检工作要求,依据上级要求进行相应调整。

附件:1.2024年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食品安全抽检任务分配表(分局)

2.2024年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食品安全抽检  任务计划表

3.2024年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食品安全日常监督抽检品种及任务分配表

4.2024年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县级农产品专项抽检品种及任务分配表

附件1

2024年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食品安全抽检任务分配表(分局)

责任分局

辖区

常住人口

常住人口
(合计)

抽检总数量

(批次)

普通食品

(批次)

农产品专项

(批次)

寺巷分局

寺巷街道

56555

113706

555

452

103

明珠街道

57151

新城分局

凤凰街道

81953

127161

621

506

115

野徐镇

27119

白马镇

18089

口岸分局

沿江街道

1421

93501

456

371

85

口岸街道

92080

刁铺分局

刁铺街道

36962

69052

338

274

64

许庄街道

32090

大泗分局

大泗镇

24216

50210

246

200

46

胡庄镇

25994

永安洲分局

永安洲镇

29270

29270

144

117

27

合计

/

482900

482900

2360

1920

440

附件2

2024年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食品安全抽检任务计划表

计划类型

批次数

抽样地区

日常监督抽检

1600

全区

专项

监督

抽检(320)

元旦春节专项

80

全区

“你点我检”专项

100

端午节专项

30

中秋国庆专项

30

校园专项

80

县级农产品专项

440

全区

合计

2360

/

附件3

2024年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食品安全日常监督抽检品种及任务分配表

序号

食品大类(一级)

食品亚类

抽检环节

任务数

(二级)

1600

1

粮食加工品

大米

生产、流通、餐饮

50

小麦粉

挂面

其他粮食加工品

2

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

食用植物油

生产、流通

50

食用动物油脂

食用油脂制品

3

调味品

酱油

生产、流通、餐饮

10

食醋

10

酱类

10

调味料酒

10

香辛料类

15

调味料

35

味精

10

食盐

10

4

肉制品

预制肉制品

生产、流通

50

熟肉制品

5

乳制品

乳制品

生产、流通

30

6

饮料

饮料

生产、流通、餐饮

60

7

方便食品

方便食品

流通

40

8

饼干

饼干

流通

40

9

罐头

罐头

流通

30

10

冷冻饮品

冷冻饮品

流通

30

11

速冻食品

速冻面米食品

流通

40

速冻调制食品

速冻其他食品

12

薯类和膨化食品

薯类和膨化食品

生产、流通

30

13

糖果制品

糖果制品(含巧克力及制品)

流通

30

14

茶叶及相关制品

茶叶

流通、餐饮

30

含茶制品和代用茶

15

酒类

蒸馏酒

生产、流通、餐饮

50

发酵酒

其他酒

16

蔬菜制品

蔬菜制品

生产、流通、餐饮

100

17

水果制品

水果制品

流通

30

18

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

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

流通、餐饮

50

19

蛋制品

蛋制品

生产、流通

30

20

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

焙炒咖啡

流通、餐饮

20

可可制品

21

食糖

食糖

流通

30

22

水产制品

水产制品

生产、流通、餐饮

30

23

淀粉及淀粉制品

淀粉及淀粉制品

流通、餐饮

60

24

糕点

糕点

生产、流通、餐饮

100

25

豆制品

豆制品

流通、餐饮

30

26

蜂产品

蜂产品

生产、流通

20

27

餐饮食品

米面及其制品(自制)

餐饮

50

焙烤食品(自制)

50

肉制品(自制)

30

复合调味料(自制)

30

水产及水产制品(自制)

50

坚果及籽类食品(自制)

20

煎炸过程用油(餐饮环节)

30

其他餐饮食品

0

28

食品添加剂

食品添加剂

生产、流通

10

29

食用农产品

蔬菜

流通、餐饮

60

水产品

40

水果类

60

附件4

2024年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县级农产品专项抽检品种及任务分配表

序号

食品大类(一级)

食品亚类

抽检环节

任务数

(二级)

440

1

食用农产品

畜禽肉及副产品

流通、餐饮

20

蔬菜

150

水产品

70

水果类

150

鲜蛋

20

豆类

20

生干坚果与籽类食品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