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420903/2024-233793 | 分类 | 部门文件 |
发布机构 | 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发改委 | 发文日期 | 2024-05-17 |
文号 | 泰高新发改〔2024〕92号 | 时效 |
国家能源集团泰州发电有限公司、国能泰州热力有限公司、泰州江东热力有限公司:
依据中国煤炭资源网发布的2024年1-4月秦皇岛港动力煤5500大卡混煤港口平仓价格变动情况,根据煤热价格联动办法和联动系数规定,现将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2024年5月热力价格公布如下:
一、煤炭价格变化情况
根据中国煤炭资源网发布的2024年4月秦皇岛港动力煤5500大卡混煤港口平仓价格817.05元/吨,折算成7000大卡标煤后的煤炭价格水平为1039.88元/吨;2024年3月秦皇岛动力煤5500大卡混煤港口平仓价格877.24元/吨,折算成7000大卡标煤后的煤炭价格水平为1116.49元/吨。2024年4月标煤价格比2024年3月标煤价格下降76.61元/吨,达到应急联动启动条件。2024年4月标煤价格较上次联动基数1149.36元/吨,下降109.48元/吨。
二、实行煤热价格联动调整热力价格
依据市场煤炭价格变化情况和联动系数,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2024年5月热力价格调整为211.31元/吨。超低排放加价仍按原规定执行,即3元/吨。
三、相关要求
1.热电企业要进一步强化社会责任,认真做好热、电、煤的保供工作。要加强与热用户的沟通协商工作,保质保量做好相关供热服务工作。
2.热电企业要严格按照文件执行相关收费,不得向用户收取其他价外费用。
四、执行时间
上述价格从2024年4月25日供热量起执行。请热电企业与用户做好清算,并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确保平稳实施。
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