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420903/2023-00002 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发改委 发文日期 2023-05-22
文号 时效
关于公布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2023年5月热力价格的通知
信息来源: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日期:2023-05-22 14:13 浏览次数: 字号:[  ]

国家能源集团泰州发电有限公司、国能泰州热力有限公司、泰州江东热力有限公司:

依据中国煤炭资源网发布的2023年4月秦皇岛港动力煤5500大卡混煤港口平仓价格变动情况,根据煤热价格联动办法和联动系数规定,现将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2023年5月热力价格公布如下:

一、煤炭价格变化情况

根据中国煤炭资源网发布的2023年4月秦皇岛港动力煤5500大卡混煤港口平仓价格1017.75元/吨,折算为7000大卡混煤秦皇岛港口平仓价格为1295.32元/吨,较2023年3月标煤价格1417.87元/吨下降122.52元/吨,符合应急联动启动条件(当月上涨或下降70元/吨)。

二、实行煤热价格联动调整热力价格

依据市场煤炭价格变化情况和联动系数,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2023年5月热力价格调整为236.35元/吨。结合周边城市供热价格水平和疏导情况,对过去煤热价格联动中未疏导部分,本次疏导2.40元/吨,即2023年5月热力价格为238.75 元/吨,超低排放加价仍按原规定执行,即3元/吨。

三、相关要求

1.热电企业要进一步强化社会责任,认真做好热、电、煤的保供工作。要加强与热用户的沟通协商工作,保质保量做好相关供热服务工作。

2.热电企业要严格按照文件执行相关收费,不得向用户收取其他价外费用。

四、执行时间

上述价格从2023年4月25日供热量起执行。请热电企业与用户做好清算工作,并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确保平稳实施。

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