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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文日期 2023-01-18
文号 时效
关于切实做好水痘减毒活疫苗接种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日期:2023-02-02 14:19 浏览次数: 字号:[  ]

区疾控中心,各镇(街道),各基层医疗卫生单位:

为切实降低我区水痘发病率,减少水痘所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防范水痘聚集性疫情,根据《关于将水痘减毒活疫苗纳入我省儿童免疫规划的通知》(苏卫疾控〔2022〕54号)和泰州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切实做好水痘减毒活疫苗接种工作的通知》要求,2023年1月1日起将水痘减毒活疫苗纳入我区儿童免疫规划,实施水痘减毒活疫苗2剂次免疫策略。为切实做好水痘减毒活疫苗免疫接种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适龄儿童免费接种水痘减毒活疫苗已列入2023年泰州市和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民生实事项目,各镇(街道)和各基层医疗卫生单位要深刻认识疫苗接种与人民群众健康的密切关系,从公共卫生安全、国家战略性和公益性的角度充分认识将水痘减毒活疫苗纳入我区儿童免疫规划的重要性。坚持“政府找人、卫生打苗”的要求,落实属地责任;坚持优化接种服务,确保接种安全;坚持多措并举,强化动员;坚持加强监督,推动落实。各镇(街道)要结合前期0-6岁儿童摸底情况,做好辖区内接种人员的组织动员。各接种单位要合理安排免疫规划疫苗接种门诊“应开尽开”,统筹规划人员调配、向群众公示门诊服务时间等信息,全力满足适龄儿童水痘减毒活疫苗接种需求。要优化预防接种服务,确保接种安全。接种过程中,严格落实“三查七对一验证”制度。

二、加强组织培训

各接种单位要做好水痘减毒活疫苗纳入儿童免疫规划的各项过渡和准备工作。在启动水痘疫苗免费接种现场接种工作前,要配足配齐预防接种和疫苗管理工作人员。区疾控中心要加强对预防接种单位工作人员技术培训,重点对实施方案的接种对象、接种方法、不良反应监测等内容进行培训,确保所有预防接种人员熟练掌握相关要求。同时要做好水痘减毒活疫苗分发供应工作,强化疫苗流通使用环节监管,全力保障接种安全有效。区疾控中心和接种单位要做好疫苗储运、疫苗接种、疾病监测以及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等工作,确保适龄儿童水痘减毒活疫苗接种率维持在高水平。

三、加强科普宣传

区疾控中心、各镇(街道)和各基层医疗机构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宣传手段,宣传水痘疾病危害和疫苗免费接种政策,普及预防接种知识,提高群众参与接种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儿童家长或其监护人充分了解水痘减毒活疫苗纳入儿童免疫规划工作的重要意义。要做好风险沟通和应对工作,加强对相关突发事件及舆情的监测,针对社会关切及时作出回应,取得群众对预防接种工作的支持,构建正向社会宣传环境,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四、加强工作评估

各镇(街道)和各接种单位要做好接种对象的信息登记、相关资料的整理收集,建立接种工作完成情况台账,全面掌握接种工作进度和质量,总结接种工作经验,查找薄弱环节,不断完善工作。区卫生健康委将加强对本地水痘减毒活疫苗接种方案调整情况的调研指导,督促各有关单位切实落实各项政策措施,及时发现并协调解决问题。市、区两级卫生健康委将于2023年6月中旬对各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具体实施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和通报。

附件: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水痘减毒活疫苗纳入儿童免疫规划工作实施方案

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1月18日

附件

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水痘减毒活疫苗纳入儿童免疫规划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降低我区水痘发病率,减少水痘聚集性疫情,根据《关于将水痘减毒活疫苗纳入我省儿童免疫规划的通知》(苏卫疾控〔2022〕54号)和泰州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切实做好水痘减毒活疫苗接种工作的通知》要求和疫苗免疫策略专家的意见,制定《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水痘减毒活疫苗纳入儿童免疫规划工作实施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实施时间

自2023年1月1日起,将适龄儿童接种水痘减毒活疫苗纳入我区儿童免疫规划。

二、免疫接种

(一)接种对象

对6周岁以下(2017年1月1日后出生)已纳入江苏省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系统管理且居住满2个月以上的适龄儿童给予免费接种。

(二)免疫程序

1. 常规免疫接种程序:12月龄-18月龄儿童接种第1剂,4周岁儿童接种第2剂。2剂间接种间隔不小于3个月。

2. 适龄儿童到龄未按常规免疫接种程序完成水痘减毒活疫苗接种者,按程序间隔尽快补足相应剂次,无需重新全程接种。具体补种要求如下:

(1)2017年1月1日-2018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儿童,无水痘减毒活疫苗免疫史者,免费接种2剂次,接种间隔不少于3个月;接种1剂次者,免费接种1剂次,接种间隔不少于3个月。

(2)2019年1月1日后出生儿童,12月龄-18月龄免费接种第1剂,超过18月龄无水痘减毒活疫苗免疫史者应尽快补种第1剂,达4周岁月龄接种第2剂,接种间隔不少于3个月。

3.接种2剂次或既往有水痘患病史儿童,不再接种。

(三)接种方法

水痘减毒活疫苗剂量0.5ml,上臂外侧三角肌处皮下注射。

三、流通使用

水痘减毒活疫苗纳入全区儿童免疫规划后,疫苗管理、通知登记、接种记录、信息上报、报表统计等相关工作,执行国家免疫规划疫苗要求。纳入儿童免疫规划的水痘减毒活疫苗最小外包装显著位置,应有“免费”字样和“免疫规划”专用标识。免疫规划水痘减毒活疫苗,不得作为非免疫规划疫苗进行收费接种。

四、接种原则

1. 按照“分类实施、知情同意、居住地管理”的原则,为符合免疫程序的适龄儿童免费接种水痘减毒活疫苗。

2. 实施接种的预防接种人员在实施接种前,应询问了解受种者的健康状况及是否有接种禁忌等情况,告知受种者监护人所接种的疫苗品种、作用、禁忌、不良反应以及现场留观等注意事项,并如实记录告知和询问情况。

3. 对符合本实施方案“接种对象”的适龄儿童不得使用非免疫规划水痘减毒活疫苗替代免疫规划水痘减毒活疫苗。

4. 当遇到无法使用同一厂家同种疫苗完成后续接种时(含补种),可使用不同厂家的同种疫苗完成后续接种。

五、组织实施

(一)职责分工

各镇(街道)结合前期0-6岁儿童摸底情况,做好辖区内接种人员的组织动员。由各基层医疗机构儿童预防接种门诊负责辖区内疫苗接种的具体实施,包括受种者及其监护人的知情告知、按规范实施接种操作,并做好信息登记、不良反应监测和资料汇总上报等。区疾控中心做好水痘减毒活疫苗分发供应,疫苗接种的组织实施和技术指导,落实水痘减毒活疫苗免疫策略调整后的接种率监测、不良反应监测和效果评估及资料汇总上报等。

(二)任务分配

根据医药高新区(高港区)2023年民生实事项目要求,我区2023年共需为适龄儿童免费接种水痘疫苗25422剂次。各镇(街道)及各接种单位具体任务数详见附表。

(三)人员培训

区疾控中心及儿童预防接种门诊应开展多层次、高密度、全覆盖的水痘减毒活疫苗免疫程序调整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水痘减毒活疫苗接种工作中的接种实施、疫苗与冷链管理、不良反应监测与处置、风险沟通等,并根据实际工作开展情况增加相应的内容。

(四)规范接种

各儿童预防接种门诊应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江苏省疫苗接种方案》(2021年版)《江苏省预防接种操作手册》的要求,掌握疫苗说明书中有关接种禁忌、慎用和注意事项,做好健康询问与接种前告知、落实“三查七对一验证”制度、扫码接种,确保疫苗接种全程可追溯,避免接种差错事故。

(五)疫苗与冷链管理

区疾控中心、儿童预防接种门诊严格按照水痘减毒活疫苗说明书上的贮藏条件进行储存和运输。接收水痘减毒活疫苗时,应核对疫苗实物的批号与数量,确认与发货单位出库单上的批号与数量一致,同时按江苏省免疫规划制品管理的有关要求做好出入库单据登记和信息系统录入。免疫规划水痘减毒活疫苗和非免疫规划水痘减毒活疫苗应分别登记和存放,存放处应设有明显标记。此外,还须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要求维护储运水痘减毒活疫苗的冷链设备。

六、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AEFI)监测与处理

儿童预防接种门诊应做好受种者接种后的现场留观工作,对留观期间出现的急性严重过敏反应等,应立即组织紧急抢救等工作,并按照《全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方案》等要求做好AEFI的监测报告,配合疾控中心开展AEFI调查。区疾控中心应按监测方案要求做好 AEFI 病例报告、核实、调查、资料收集等工作。对需要调查诊断的AEFI,应按照《江苏省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诊断工作规范》等要求,及时组织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诊断专家组进行调查诊断。

七、宣传与媒体沟通

区疾控中心、各镇(街道)和各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应根据本方案和工作实际情况开展宣传工作,针对适龄儿童特点制作通俗易懂的宣传材料,充分调动适龄儿童及其家长的积极性,发动全社会力量参与适龄儿童水痘减毒活疫苗接种。重点围绕免疫策略调整的主要目的和意义,印发科普资料,开展舆情监测和研判,必要时加强媒体舆论引导,向公众传递正确信息。同时加强对预防接种工作人员开展宣传沟通等方面的技能培训,科学回答公众关注的问题,做好实施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