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421076/2022-00004 | 分类 | 部门文件 |
发布机构 | 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审计局 | 发文日期 | 2022-12-16 |
文号 | 时效 |
根据《审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泰州市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审计局对泰州通泰投资有限公司2021年度资产负债损益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泰州通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泰公司”)成立于2009年4月,注册资本30.57亿元,实收资本30.57亿元。由原泰州数据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投资27.54亿元,占股90.08%)、江苏省财政厅(投资3.03亿元,占股9.92%)出资成立。公司主要从事产业园区的投资、建设、运营和管理,以及房屋租赁、物业管理、酒店管理等服务。
审计结果表明,该公司会计及相关资料基本反映了企业资产、负债、损益变动状况和财务收支情况,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要求,但审计也发现通泰公司偿债能力弱,经营效益低,在资产管理、企业内控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加以改进。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固定资产转让收入未收回。
2016年,通泰公司转让一辆小型汽车给原数据园区管委会。截至审计时,13万元车辆转让收入未收回。
(二)固定资产账实不符。
至审计时,通泰公司下属子公司江苏梵客荟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梵客荟公司”)账面价值1.4万元办公家具在现场盘点中未找到实物。
(三)存货管理不到位。
截至2021年末,江苏梵客荟公司存货账面价值35.97万元,审计盘点发现均为过期食品,无可回收利用价值。
(四) 936.80万元房租、物业费等未及时确认收入。
截至2021年末,通泰公司向承租方收取房租、物业费(房租、物业费所属期为2021年或以前年度)等共计936.80万元,未确认为营业收入,挂账在往来款上。
(五)未落实内审机构由董事长分管的制度。
通泰公司的内审工作由公司副总经理分管,董事长未分管审计工作。
(六)监事会职能作用发挥不充分。
通泰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规定监事会定期会议每六个月召开一次,2021年公司未召开监事会会议,监事会职能作用未能充分发挥。
(七)采购内控机制不健全。
通泰公司采购管理制度涉及的采购对象不全,采购对象仅指采购物品,未包括服务类采购;采购物品范围界定不清晰,应通过询议价或招标形式采购的大宗或经常使用物品未有明确标准;采购授权与审批制度不健全,物品采购额度分级审批权限未明确。
(八)对外担保决策程序不规范。
截至2021年末,通泰公司为其下属公司、实际控制管理公司担保8笔属于事后决策,担保事项经董事会决策时间晚于担保合同签订时间。
三、审计整改落实情况
对本次泰州通泰投资有限公司2021年度资产负债损益情况审计发现的问题,区审计局已依法作出审计处理或提出了审计建议,通泰公司迅速落实整改。
对固定资产转让收入未收回问题,通泰公司通过与医药园区沟通,对车辆资产转让收入未收回问题拟定初步处理方案,聘请第三方对原数据产业园审计后收回车辆。
对固定资产账实不符问题,通泰公司已聘请第三方机构对江苏梵客荟公司进行全面审计,全面梳理江苏梵客荟公司资产情况。通泰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对有关资产进行盘亏,调整相关账务或通过法律手段维护公司权益。
对936.80万元房租、物业费等未及时确认收入问题,通泰公司已将729.89万元预收房租、物业费确认为收入,剩余部分待与企业核对无误后,根据对应项目计入营业收入。
对未落实内审机构由董事长分管的制度问题,通泰公司已调整领导职责分工,明确内审工作由董事长分管。
对监事会职能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通泰公司完善制定了《泰州通泰投资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切实发挥监事会的监督职能。
对采购内控机制不健全的问题,通泰公司完善采购管理制度,健全采购内控机制,制定了《泰州通泰投资有限公司限额以下采购管理办法(试行)》制度。
对对外担保决策程序不规范的问题,通泰公司健全对外担保事项管理制度,制定《泰州通泰投资有限公司融资工作制度(试行)》制度,严格控制对外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