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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医保分局 发文日期 2021-01-21
文号 时效
泰州市医疗保障局高港分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医保分局 发布日期:2021-01-21 14:21 浏览次数: 字号:[  ]

一、 总体情况

2020年,医保分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精神,紧紧围绕医疗保障工作职能,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

一是健全工作机制。办公室负责分局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和政府信息公开网站运行管理、更新、审核,同时要求各科室主动配合,积极将本科室信息认真梳理报分局办公室。

二是拓宽公开渠道。积极通过泰州医保微信公众号、发放宣传手册和资料、开展医保政策宣传、设立投诉信箱和举报电话等方式,最大限度地把政策、法规、政务动态及时对外公布,全面推进医保信息公开,着力保障参保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

三是加强监督保障。定期组织参加市“12345·政风行风热线”节目活动,分局领导到电台接听电话,为群众现场解读政策、答疑解惑。密切关注网络舆情,通过“12345”市民服务热线以及网上信访等公众参与平台,广泛了解公众切实需求,及时回应公众诉求。2020年共办理阳光信访、群众来信来访、网上咨询等各类信访答复291件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2

4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钩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存在的主要问题: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性仍需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和更新的速度有待加强。

2.改进措施。2021年,我单位将按照有关要求,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执行力度,充分发挥好政府信息公开的积极作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