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421105/2021-00957 分类
发布机构 医药高新区(高港区)生态环境局 发文日期 2021-01-21
文号 时效
泰州市高港生态环境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高港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2021-01-21 09:31 浏览次数: 字号:[  ]

一、总体情况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是高港生态环境局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重要举措,是高港生态环境局建设“服务型机关、责任型机关、法治型机关”的一项重要工作。2020年高港生态环境局信息公开主要开展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建立组织推进机制

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局综合科具体负责,各科室、执法局各负其责的信息公开管理体制。

(二)制定相关制度和规范

为规范各科室(执法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认真贯彻实施《泰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同时按规定要求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目录,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流程,提供了申请受理文书格式样本。

(三)重点推进“关注度高、公权力大”的科室(执法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重点推动了行政处罚等热点科室(执法局)的信息公开工作。对所应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分类、梳理、编目,完成了信息公开目录的编制工作,同时在网站进行登载。2020年全年,综合科、科技计划科、管理科、宣教法制、执法局、监测站六科室公开信息累计达350条,全文电子化率为100%,内容主要涉及信访处理、环境管理等方面。同期,接受咨询的数量为80人次。

(四)开展监督检查和评议工作

在信息公开的监督上,我局立足构建长效机制,自我加压,注重实效,积极建立多层次的信息公开监督体系,主动接受全方位的社会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5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11

0

6

行政强制

5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目前我局在公开内容、公开形式、长效工作机制等方面仍存在不足,今后将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1、深化、充实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充分征求公众意见,推动科学、民主决策。

2、拓宽公开渠道。利用“高港生态环境”官方微信公众号,为公众提供城市空气环境质量查询、生态环境部门的最新工作动态、各类环保权威消息和最新环保政策法规等相关内容,弘扬生态环保理念,传递正能量,引领社会风尚,构建生态环境工作新常态。

3.建设长效工作机制。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培训宣传等工作制度,建立和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

六、关于“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1-12月空气质量优良率为83.6%,PM2.5年均浓度35.2微克/立方米。我局将深化大气污染防治,实施“蓝天计划”,千方百计提高空气质量优良天数,确保大气环境质量稳中有升。加强空气自动监测能力建设,协助完成镇街空气自动监测站仪器设备安装并投入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