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420938/2024-235318 分类 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机构 医药高新区(高港区)财政局 发文日期 2024-01-15
文号 时效
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财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医药高新区(高港区)财政局 发布日期:2024-01-15 09:41 浏览次数: 字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财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在区党工委(区委)、区管委会(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医药高新区(高港区)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决策部署,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布财政政策和财政数据,全面推进财政预决算、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以公开助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为奋力推进“强富美高”高新高港现代化建设贡献力量。

(一)主动公开情况

充分利用“泰州医药高新区管委会(高港区人民政府)”网站作为主渠道,按照最新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及时发布本部门政务信息,及时更新维护本部门机构职能、领导分工及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明确政务信息主动公开分类、依申请公开信息渠道及办理程序等。全年通过区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59条。其中:部门信息25条,通知公告2条,采购信息10条,政府信息公开指南1条,机构职能3条,领导分工1条,部门文件3条,财政资金直达基层3条,涉农补贴11条。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2023年,我局共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申请人于2023年3月20日申请公开“编号为0099217的《江苏省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据》的存根联”等事项,我局已于2023年4月13日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及时答复申请人(泰高新财依复〔2023〕第1号)。

(三)政府信息管理工作情况

医药高新区(高港区)财政局严格落实主动公开信息审查制度,明确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流程,从严把好内容关、保密关。加强主动公开力度,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主动公开范围进行梳理,在职责范围内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分类整理并及时公开。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制度并做好信息公开及报送工作,保证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准确、及时、规范。

(四)监督保障情况

医药高新区(高港区)财政局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单位年度目标任务和考核范围,明确由办公室负责,安排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将工作动态、惠农惠民政策等最新信息及其他符合公开原则的信息及时公开,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妥善处理好政务公开与保守国家秘密之间的关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接受群众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我局在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对照区管委会(区政府)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和不足,主要为: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升,对一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还不够及时。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形式还有待进一步优化,信息发布内容多以文字为主,通过图片、图表等方式发布还存在欠缺。

(二)改进方向

一是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强化信息报送考核,确保对涉及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及时公开,对照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理应公开的信息全部公开到位,坚决避免出现信息公开滞后情况。

二是提升信息公开能力。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培训,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等文件,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灵活应用图表、图片等可视化元素展示,提升政务公开意识和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我局没有发生收取申请人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