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鑫骓医疗器械科技有限公司:
本局于2026年9月3日制发《行政处罚决定书》(泰高市监处罚〔2026〕183号)。因通过直接、邮寄等送达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上述《行政处罚决定书》,且无法与你公司取得联系,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之规定,本局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述《行政处罚决定书》,请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局领取《行政处罚决定书》(泰高市监处罚〔2026〕183号),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联系人:李兵 联系电话:0523-89567558
联系地址: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大泗镇府前路1号市场监督管理局大泗分局
附件:《行政处罚决定书》(泰高市监处罚〔2026〕183号).pdf
(本公告已对相关隐私信息做脱敏处理。)
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