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2025年三季度热力价格方案(征求意见稿)
信息来源: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发改委 发布日期:2025-07-10 10:24 浏览次数: 字号:[  ]

根据中国煤炭资源网发布的2025年二季度秦皇岛港动力煤5500大卡混煤港口平仓价格的情况,拟定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2025年三季度热力价格,方案如下:

一、政策规定

1.《江苏省定价目录》明确“供热价格授权市、县人民政府定价。”

2.《关于公布我区2017年三季度热力价格的通知》(泰高价〔2017〕73号)规定:调整煤热联动比价系数,按1吨7000大卡标煤生产8.15吨蒸汽计算,以及煤价变动分摊比例20%:80%,确定联动系数为1:0.098,即标煤均价每上涨或下降1元,热力价格相应上涨或下降0.098元。

3.《关于公布我区2018年一季度热力价格的通知》(泰高价〔2018〕2号)明确,自2018年1季度起,高港区煤热价格联动参考中国煤炭资源网发布的秦皇岛港动力煤5500大卡混煤港口平仓价格。

二、现行热力价格

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2025年二季度热力价格为199.62元/吨,超低排放加价仍按原规定执行,即3元/吨。自2025年3月25日供热量起执行。

三、煤价变动情况

根据中国煤炭资源网发布的2025年二季度秦皇岛港动力煤5500大卡混煤港口平仓价格633.31元/吨,折算为7000大卡混煤秦皇岛港口平仓价格为806.03元/吨,较上次按季度联动的基数920.57元/吨下降114.54元/吨。

四、实行煤热价格联动调整热力价格方案

1.供热价格调整方案。依据市场煤炭价格变化情况和联动系数,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2025年三季度热力价格拟由上一次按季度联动的199.62元/吨调整为188.40元/吨。

2.取消超低排放加价。依据《泰州市市区热电联产企业煤热价格联动办法》(修订),参考周边地区超低排放加价收取情况,结合我区实际,拟取消超低排放加价,3元/吨。

五、执行时间

调整后的热力价格方案拟从2025年6月25日供热量起执行。

以上方案现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25年7月18日前反馈给区发展改革委社会发展处。联系电话:0523-86166728,电子邮箱:287186050@qq.com。

附件:中国煤炭资源网发布2025年二季度秦皇岛港动力煤平仓价格统计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