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持续深化天然气价格改革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拟定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2025年二季度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方案:
一、定价依据
1.《江苏省定价目录》(苏发改规发〔2023〕3号);
2.《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建立健全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苏发改价格发〔2023〕989号);
3.《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泰州市主城区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的通知》(泰发改发〔2024〕108号)。
二、现行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
我区2025年一季度(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泰州科思燃气有限公司4.03元/立方米,下浮不限;泰州永安港华燃气有限公司4.21元/立方米,下浮不限。
三、2025年二季度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价格调整方案
根据《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泰州市主城区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的通知》(泰发改发〔2024〕108号)文件规定,终端销售价格=上期终端销售价格+(本期加权平均采购价格-上期加权平均采购价格)/(1-供销差率)±上期应调未调金额/本期供气量±偏差金额/本期供气量。
根据上述规定,结合燃气企业上报的2025年1-5月天然气购销情况,参考周边地区价格水平,拟定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2025年二季度(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泰州科思燃气有限公司3.84元/立方米,下浮不限;泰州永安港华燃气有限公司3.94元/立方米,下浮不限。对医药产业相关企业的优惠政策仍按原规定执行。
四、相关要求
天然气经营企业要加强与上游供气企业的合作沟通,多气源、多途径采购,确保生活、生产用气供应充足。认真做好价格公示工作,加强宣传解释,确保平稳实施。
五、执行时间
本价格拟从2025年4月1日用气量起执行,天然气经营企业按上述价格与用户做好清算工作。
以上方案现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25年6月23日前反馈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发展改革委社会发展处(价格管理处)。
联系人:王晗,联系电话:0523-86166728,邮箱:287186050@qq.com。
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