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党工委(区委)统一部署,区党工委(区委)第二巡察组对区司法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25年2月27日进行了反馈。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整改要求,现将6个月内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组织领导,积极部署整改落实
区司法局党组始终将巡察整改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以强有力的组织领导推动整改工作落地见效。
(一)提高政治站位,凝聚思想共识。对巡察反馈意见中提出的具体问题和意见建议,区司法局党组完全接受、照单全收,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带领全体党员干部进一步深化认识、提高站位,把巡察反馈意见作为加强党性锻炼、改进工作作风、检验工作成效的有利契机。高质量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主动认领问题、批评自省,强化整改落实自觉。
(二)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收到巡察反馈意见后,局党组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巡察整改事项,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围绕反馈问题逐条拆解,认真研究制定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明确每个具体问题的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完成时限和具体措施,形成“任务分解—责任到人—限时推进”的整改机制。局主要负责人主动对接巡察部门,及时汇报进展、争取指导,扎实推进巡察整改工作有效有序落实。
(三)坚持标本兼治,注重成果运用。把巡察整改作为推动改革发展的有利契机,作为推动司法行政工作再上新台阶的着力点,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针对问题,举一反三,逐项整改到位,坚决杜绝反弹变异。局党组组织专人对全系统日常管理制度进行“废改立”,编印和修改了部分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机关日常运行管理,大力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全面从严治党成果巩固发展、净化党内政治生态。
针对巡察反馈的33个问题和制定的76条整改措施,经过集中整改,截至目前,已整改完成问题27个,按序时整改措施完成67条,6个问题中的9个措施正在有序推进中。
二、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一)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1. 关于“政治理论学习不深入”问题的整改。
(1)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认真梳理2025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丰富学习形式,确保年度学习计划无遗漏、不走偏、应学尽学。
(2)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等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把学习融入日常、抓在经常。每月根据上级要求、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专班要求安排中心组学习内容,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最新重要会议、重要文件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工作的重要论述作为政治学习的首要任务抓实抓好。
(3)注重开展司法行政系统理论学习,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和国务院办公厅相关意见等司法行政领域法律法规纳入学习内容,并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进行交流研讨,推动工作开展。
2. 关于“学习覆盖面不广”问题的整改。
(1)一是述法工作有效延伸至区属国企层面,5月召开现场述法评议活动;二是联合区纪工委常态化开展人民法院庭审旁听活动;三是组织开展年度全区法治建设专题培训班,对象覆盖镇街、部门、国企和部分律师代表。
(2)组织15名律师参加“法润高新 e法同行”专家普法团,以“线上+线下”方式,开展“泰周到·益企来”优化营商环境系列普法讲座活动,面向国企、园区、民营企业等开展线上直播4场,线下授课2场。
(3)与相关部门联合部署实施“法润高新·e法同行”网络普法活动,3月份首期讲坛围绕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开展了法治化营商环境专场讲座,参加人员包括园区、国有企业法务骨干。围绕依法治企,相继举办公司法、企业合法经营与刑事风险防范等直播活动。
3. 关于“依法治区建设统筹推进不够”问题的整改。
(1)召开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会议、办公室全体(扩大)会议,研究部署年度工作。组织实施十项法治惠民办实事项目并开展半年情况评估。按照省市部署,开展法治化营商环境、涉企行政执法督察工作,并持续推动问题整改。
(2)推行“综合查一次”清单,打破部门壁垒,整合市场监管、环保、消防等多部门检查内容,明确牵头部门,实现“一次上门、全面体检”。开展2025年度行政执法人员分类培训和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培训,邀请法律专家对市场监管、城乡建设、应急管理三大关键领域执法人员及镇(街道)执法人员专题培训,通过业务培训、案例研讨、廉政教育等方式,提高行政执法人员法律法规和规章理解掌握能力、违法行为调查取证和分析判断能力、行政执法文书制作运用能力等;制发《全区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方案》,建立常态化案卷评查机制,每月合计抽取评查不少于20本案卷。
(3)牵头编制并发布区政府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严格依法审核文件,加强对起草单位的监督指导;强化备案审查,做到有件必备、有错必纠,切实提升文件质量,维护法制统一与政令畅通,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4.关于“人民调解力量不强”问题的整改。
(1)一是加强区、镇街两级矛调中心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的融合对接,积极配合区党工委(区委)政法委推动劳动争议纠纷、房产物业纠纷、消费维权纠纷等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进驻中心,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于5月底试运行,住建、市场监管等7个行业部门常驻、商务等5个部门轮驻、妇联等6个部门随驻,12个镇街中心已全部建成。二是整合法官、检察官、调解专家等力量,形成“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联动调解网络,构建“调解+网格+法律顾问”协同治理模式。基本形成协同配合、优势互补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格局。
(2)一是开展“十佳人民调解员”评选表彰,有效增强了调解员的责任感和荣誉感。二是注重调解实效性,推选调解员参加市局组织的“婚调大比武”活动。三是开展调解员培训,区、镇街组织开展人民调解员培训班;组织调解员参加10期省集中实训;联合区妇联动员调解员观看5期婚调“大比武”“一月一主题”线上直播;组织调解员和网格员代表参加2025年度调解大讲堂。“高新好邻居”调解员队伍不断壮大,调解员的业务能力和法治素养不断提升。四是研究新出台的《江苏省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实施办法》,谋划组织实施。
(3)一是全面排查社会矛盾纠纷。二是开展“调解专家进社区 助力基层解纷争”专项行动。三是推进“泰周到·益企来”法企共建基地的建设,为企业提供“全链条、精准化”的法治支撑。四是开展新业态从业者、三八妇女维权、八一退役军人军属专项“享法用法易小时”活动,为群众提供专业法律服务。五是设立仲裁联络点,探索“诉、仲、调”融合解纷机制。设立“融易解”调解中心,助力基层金融纠纷化解。争取组织部门支持,通过公开招录补足矛调中心空编岗位。
5.关于“特殊人群管理有漏洞”问题的整改。
(1)一是由分管局长、社区矫正负责人逐个司法所开展“一对一”“面对面”谈心谈话,精准掌握工作人员思想动态。二是多维度收集矫正对象反馈,检验工作质效。三是制度化进行分析研判与结果运用。每月召开分析研判会议,关注工作开展情况。
(2)一是建立健全风险排查防控机制。对摸排出的风险隐患,精准运用警示提醒、诫勉纠错、责令整改等差异化处置方式,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处置。二是推行执法公开制度,公开执法事项,明确公开事项清单、范围及流程,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三是建立社区矫正“接待日”制度,开展社区矫正工作联席会暨“社区矫正中心开放日”活动。四是在执法场所设置了意见箱,收集群众意见建议。
(3)一是建立健全常态化评查督查机制。对司法所的全部社矫安帮卷宗进行巡回检查,做到数据准、底数清、情况明。二是开展减假暂案件专项评查,确保执法过程规范化、制度化。三是强化评查结果反馈与问题整改。对评查中出现的问题,建立整改清单、明确整改时间及整改责任人,对共性问题深入剖析根源,用于完善制度、优化流程。每季度开展一次技能培训,推动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依法履职和规范执法水平的全面提升。
(4)贯彻落实江苏省社区矫正相关《清单》,组织学习泰州市社区矫正相关《办法》,以司法所为单位签订责任书,确保责任到人、工作情况可追可溯。落实江苏省社区矫正相关《管理规定》,切实保障社区矫正的公平公正。
6.关于“律师行业监管亟待加强”问题的整改。
(1)强化党建引领、政治监督与日常管理,围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指导各律师支部建立工作台账,督促按时召开主题党日等活动,开展党建工作专项检查和评估活动4次。结合律师行业“两个覆盖”集中攻坚,成立全区律师行业联合党总支,新增2个律师党支部。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工作不动摇,切实增强广大律师法纪意识,促进律师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2)规范律师执业行为,召开全区律所主任会议暨行业警示教育大会。认真调查核实相关投诉案件,对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对全市律所卷宗互查互评发现的问题督促律所及时整改到位。系统开展青年律师提质培优工程,组织青年律师参加法治建设培训;鼓励青年律师积极参与“法润高新 e法同行”网络普法活动;推荐1名青年律师拟发展为预备党员;荣获全市“律企同行法护营商”法律服务创新产品大赛三等奖;1名律师入选江苏律协涉外律师人才库。相关律所成功举办模拟法庭暨法治大讲堂活动 。
(3)密切关注行业动态,认真履行调查核实责任,履行重大投诉案件内部讨论程序,依法依规向当事人反馈处理结果。今年,12345政风行风热线律师投诉案件均已按时答复处理到位。要求律所主任重视投诉工作,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律所规范化建设。
7.关于“公证文书质量不高”问题的整改。
(1)6月份由局分管负责人与公证处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要求加强公证质量管理,切实提高公证质量和公证公信力。公证处负责人与处内公证员进行提醒谈话,要求公证员时刻绷紧公证质量弦,严守办证程序,控制办证风险,提高卷宗质量,争取今年公证卷宗检查中有优秀卷宗。同时公证处制定业务学习计划,每季度组织处内公证员开展业务学习和业务风险警示教育,研讨相关案例,目前已开展业务学习和业务风险警示教育2次。
(2)制定卷宗自查办法,今年已经自行开展公证质量自查1次。参加市局、市公证协会组织质量联合检查2次,在市局、市公证协会组织的2次公证卷宗质量检查中,祥泰公证处共有3份公证卷宗被评定为优秀卷宗。
(3)制定重大疑难案件集体讨论制度,今年已组织公证员集体讨论疑难案件2次。
8.关于“阵地建设存在不足”问题的整改。
(1)切实发挥信息宣传主渠道作用,省司法厅网站和市委组织部期刊各采用队伍建设信息1篇;泰州高新先锋微信公众号采用党建信息1篇。
(2)组建网络普法联盟,开展“法润高新·e法同行”直播普法活动,围绕公司法、公司股权架构、企业刑事风险防范、预防校园欺凌等内容开展网络直播。
9.关于“网络意识形态监管力度不够”问题的整改。
(1)积极落实为基层减负和无纸化办公要求,通过政务协同OA系统流转公文800余件。
(2)收到涉密文件25件,均由专人登记、专人保管,使用专用文件夹流转,领用、阅看均严格登记。
10.关于“主体责任压力传导不畅”问题的整改。
(1)3月召开全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制定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明确第一责任人,制定《2025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全局工作同安排同部署。
(2)结合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针对近年以来本地、本系统党员被问责或纪律处分的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创新警示教育形式,赴红色教育基地开展现场警示教育。
(3)健全完善谈心谈话制度,2025年结合巡察整改工作开展工作提醒谈话12人次,持续释放从严信号,同时做好谈话记录和归档。
11.关于“监督执纪精力投入不够”问题的整改。
(1)已走访约谈派驻单位三分之一班子成员和关键岗位人员;对党组会“三重一大”议题认真审核,并在参会时提出明确意见;加强自身法律法规学习和创新监督方式。
(2)对司法局进行走访,了解廉政风险点和重点对象。
12.关于“采购领域政策法规执行打折扣”问题的整改。
分管领导对未按内控制度执行的采购项目相关负责人和经办人员进行提醒谈话。印发新修订的政府采购内控制度至各处室、事业单位、司法所,并共同学习遵守。
13.关于“职能处室监管缺失”问题的整改。
局办公室负责同志就“如何讲规矩 重担当 转作风”交流心得体会。各采购项目,办公室均开展事前审查,审签采购项目审核表,核对采购资金来源,并参与项目验收。
14.关于“采购程序形式化”问题的整改。
根据财政部门最新要求,及时修订《政府采购内控制度》,并印发各处室、事业单位、司法所共同学习遵守。局分管领导对采购流程不规范的采购项目相关负责人和经办人员进行提醒谈话。
15.关于“财务监督审核把关不严”问题的整改。
局分管领导对相关采购项目负责人和经办人员进行提醒谈话。办公室从采购项目开始即全程介入,审签采购项目审核表、核对资金来源等,事后参与项目验收,并认真审查合同、发票,确保采购项目合法合规。
16.关于“未履行内部审计职责”问题的整改。
成立局内部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内部审计工作制度》,明确由局办公室按照内部审计工作要求,牵头开展内部审计工作。
17.关于“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1)修订局《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固定资产查验,对达到报废年限的固定资产启动报废程序。
(2)已聘请专业的资产清算公司对固定资产进行清点,对达到报废年限的固定资产按规定进行报废。同时要求公证处内会计人员对今后新增固定资产进行计提折旧,准确反映单位的损益情况。
18.关于“领导班子整体合力不强”问题的整改。
截至目前2025年已召开党组会6次,局长办公会4次,重大问题均经过集体研究讨论决定;4月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通过开好民主生活会增进班子团结,消化内部矛盾;重大事项决策坚持民主集中制,广开言路,集思广益,消除信息差,实现正确决策。召开季度工作例会和半年工作会议,开展工作交流,协调解决问题。
19.关于“部分重大事项未经集体决策”问题的整改。
(1)公证处已制定出台《公证处务会制度》和《公证处财务内控制度》,并召开全处人员会议告知全处人员知晓。
(2)祥泰公证处已到审计部门调取相关钱款去向的说明,后由公证处处务会研究决定核销后,已报经区司法局党组备案通过。公证处已要求会计每月对应收账款进行催收,要求承办公证员尽快将已开票未收款的款项尽快催收到位,确保往来账款及时入账。
(3)公证处今后转存定期存款,将先询价,后经处务会集体研究选择存放的银行,巡查反馈后未新增大额定期存款。
20.关于“党组议事规则执行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严格执行党组议事规则,重要事项会前充分沟通,不达成一致意见不予上会。严格落实财务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局内控制度,修改完善并印发局《政府采购内控制度》。
21.关于“党组织活动开展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严格落实班子成员“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党组成员以党员身份参加每月主题党日和党小组组织生活会,2025年每季度安排一名党组成员上党课。主题党日活动按照“4+X”模式规范开展,积极谋划“自选动作”,做好活动记录。
22.关于“组织生活表面化、形式化”问题的整改。
按照要求,巡察反馈后共召开2次民主生活会,会前积极沟通酝酿,开展谈心谈话,会上充分运用批评与自我批评这一优良作风,避免相互批评“走过场”、以提希望代替点问题、以工作建议代替批评意见,使每名党员领导干部认识到自己在思想、工作、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认真加以改正。
23.关于“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宽松软”问题的整改。
加强党员干部管理,制定印发相关管理制度。扎实推进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走深走实,开展各类警示教育,组织党员结合查摆问题,开展“扪心四问”和“违规吃喝”交流研讨以及“对职明规”正风讲堂暨年轻干部系好四个“风纪扣”活动。坚持领导带头、以上率下,领导班子摸排集中整治问题4个,其他问题2个,班子成员共摸排问题18个,对问题清单进行动态调整更新,同时推动开展集中整治,召开党组会,统筹整改工作进度,及时认真做好问题销号管理工作。
24.关于“干部年龄结构不优”问题的整改。
(1)一是选派年轻干部参加全区法治建设专题培训和行政执法培训以及全省行政复议应诉业务培训,推选年轻干部参与区委巡察工作,拓宽格局视野,提升专业能力;二是定期开展年轻干部队伍综合分析研判,对1名年轻干部和2名股级干部进行了岗位调整和交流。
(2)一是继续发挥青年集训团作用,已完成综合调研报告3篇;二是对政治坚定、德才兼备、群众公认的优秀年轻干部大胆选拔使用,加大在基层一线培养锻炼干部力度,2024年以来,新提拔机关处室正股职干部1名、司法所长2名、副所长2名,事业编副股职干部1名,3名同志职级得到晋升。
25.关于“专业化水平有待提高”问题的整改。
(1)一是在局绩效管理实施办法中明确将“个人新取得更高一级学历或通过法考”作为正向评价和加分项,引导干部走出舒适区;二是鼓励干部积极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和学历提升,法考报名人员有所增加,2名干部主动参加学习深造,取得研究生学历和相应学位。
(2)通过转任、区内调动等方式吸收具有法律专业背景人才4名,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人才1名。
26.关于“干部选任程序有瑕疵”问题的整改。
(1)严格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强化考察环节,谈话范围做到应谈尽谈,新提拔的5名人员平均谈话达到25人次,针对被提拔的司法所人员,考察组还与所在镇街分管负责人、关联科室人员开展考察谈话,做到全方面了解干部工作业绩、政治品质、工作作风等情况。
(2)认真学习干部选拔任用相关文件精神,选拔任用工作相关的党组会议记录实现专人专本专记,严格执行回避制度,记全记准各项要素,并做好汇总整理工作。
27.关于“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及时、不彻底”问题的整改。
(1)按照党组议事规则,每月收集议题,党组会主要讨论党风廉政、意识形态、人事任免、职级晋升、项目建设、政府采购等事项,局长办公会主要讨论重大案件,并及时做好记录。
(2)严格落实总工会、财政等部门关于慰问活动的相关规定,遵守慰问口径,口径外一律不慰问。按规定报支讲课费等费用,做到通知、课时、发票相吻合,统一打卡,杜绝现金支付。
(二)按计划持续推进的整改事项
1. 关于“贯彻落实《政法工作条例》不细不严”问题的整改。
(1)将《政法工作条例》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计划,于2025年3月开展专题学习。
(2)2025年以来结合“三会一课”、中心组学习等开展研讨交流6次。定期在党员先锋群中推送学习资料,优化《条例》的常态化学习机制。
(3)严格遵循局党组会议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讨论决定本单位重大事项,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等做到会前广泛征求意见、风险评估、合法合规性审查、全面报告。
(4)2024年度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报告已实行区委、区委政法委双报送,2025年年底前将按要求继续进行双报送。
2. 关于“法治宣传投入产出比不高”问题的整改。
(1)创新开展“法润高新·e法同行”普法直播活动,已开展了内容涵盖公司法、股权分配、涉企刑事风险、法治文旅宣传月、民营经济促进法、预防校园欺凌等法律法规知识的法治直播活动。根据市司法局“八五”普法规划实施总结工作要求,做好“八五”普法规划实施工作总结、以案释法案例报送以及迎检点的安排工作。
(2)联合各司法所开展法治文化阵地排查,已于3-4月份进行全面排查,对所存在的问题进行排查和梳理,对法治阵地损毁设施、标牌等予以修复和更新。对于新建设的阵地做好“三审查”工作,目前项目已顺利完工。
(3)开展预防电信诈骗、非法集资等普法宣传活动,结合“农民工学法活动周”“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民法典宣传月”等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法治宣讲等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了普法宣传活动,利用反诈园开展预防电信诈骗活动等。
(4)长江保护法治微电影《天一生水》被法润江苏采用展播。配合市司法局和区宣传与统战部开展“法治文旅宣传月”活动,法治文艺节目《喜赞民法典》被选中并在活动中演出。开展“文艺走基层·普法进万家”法治文艺巡演活动。
(5)完善信息宣传考核办法,将信息工作纳入局《绩效管理实施办法》。信息员定期登录省厅电子政务平台,梳理信息采用点,形成重点采用信息点梳理提示单。根据约稿信息的要求和时限,及时组稿报送,已报送约稿5篇。
3.关于“基层法治建设有短板”问题的整改。
(1)加强对各镇(街道)实体平台的业务指导、统筹调度和工作支撑。目前,镇街级实体平台12个,其中3个独立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运转情况较好。3个已完成提档升级工作。
(2)坚持以基层需求为导向,合理分配调整律师资源,最大限度服务好群众。在村(居)法律顾问全覆盖基础上,深入实施“1+N”行动,村(居)法律顾问带领法律明白人参与普法宣传教育、矛盾纠纷化解、法律服务等工作。
(3)依据服务对象的不同情况拟定了服务清单。5月份开展精神残疾人权益保障主题法律宣讲活动。2025年截至目前为出行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提供上门法律援助10人次,办理残疾人法律援助案件13件。编写法律援助案例1件,1个残疾人扶养案件获得2025年度江苏省法律援助基金会资助。2025年底前组建志愿服务团队,为残疾人、老年人提供优质法律援助服务。
(4)结合基层治理工作,加强工作指导,重点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在巩固原有规范化建设成果的基础上,推动中型所建设,确保全区大中型司法所建成率达省厅要求。
4.关于“基层司法所配备薄弱”问题的整改。
(1)一是大胆提拔优秀年轻干部,2024年以来提拔任命2名所长,2名副所长,充实和加强了基层司法行政队伍的领导力量;二是从区内外挖掘优秀人才3名,已全部充实到基层司法所。下一步将积极与组织部协调,安置高素质军转干部充实到基层司法所。
(2)制定了局绩效管理实施办法,每季度由局领导和各业务条线对司法所在编人员开展综合绩效考评,年底汇总。持续强化对基层司法所工作开展督导和指导,今年以来,结合基层司法行政业务工作对全区司法所进行走访指导,对相关司法所专职调解员的配备提出意见和建议,助力强化司法所队伍建设,推动基层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
5. 关于“法律援助主动作为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1)一是通过开展法律咨询、发放宣传资料、举办法治讲座等形式,宣传《江苏省法律援助条例》,将《条例》内容渗透至村社区、学校、工地等,使得法律援助知识深入人心。由法律援助站点移交办理案件共18件,缩短法律援助案件受理时间,提高法律援助案件办理效率。二是通过在村(社区)设置法援联络点席卡、公示法律援助受理范围和办理流程、村居法律顾问联系方式,发放法律援助申请表、法律援助指南、便民卡。7月底完成150个村(社区)法律援助站点全覆盖工作。三是完成对高新区检察院法援工作站公示内容更新。下一步,将对高港区检察院法律援助工作站进行更新,继续提升检察院工作站。
(2)印发法律援助案件质量业务手册,明确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要求,以案件质量同行评估标准为依据,指导案件承办人提高法援案件质量,通过规范结案卷宗交接流程,强化卷宗材料的审核,高标准验收已结案卷宗。下一步将根据卷宗情况编写问题清单,综合律师办案情况,建立卷宗奖惩机制。
(3)8月份开展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培训,进一步端正法律援助承办人案件办理态度,提升办案能力,确保案件卷宗质量。下一步,将规范完善值班律师制度,提升法援窗口律师服务能力。
6. 关于“重视意识形态工作程度有待加强”问题的整改。
(1)已明确意识形态分管负责人,督促局班子成员抓好分管领域意识形态工作,将意识形态工作与分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局党组和各党组成员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清单,明确工作措施。
(2)本年度班子成员结合分管工作与科室人员开展谈心谈话共计12次,深入了解关键岗位人员思想动态,对意识形态领域有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2025年年底将按要求每位班子成员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述职,并将履行意识形态工作情况作为年度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长期坚持。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经过6个月的集中整改,区司法局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下一步,局党组将严格按照巡察整改工作要求,发扬钉钉子精神,做到整改不松劲,效果不打折,切实以高质量整改推动司法行政事业再上新台阶。
(一)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坚持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不断夯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把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贯彻落实到司法行政工作中。坚持以“严实”作风,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能力建设,增强对各项工作的前瞻性和预见性,调动班子成员的向心力和积极性,增强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和整体合力。夯实基层党组织建设,进一步强化基层党组织整体功能,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发扬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在全区司法行政系统营造良好政治生态。
(二)统筹推进问题整改,确保问题全面销号。坚决贯彻落实区党工委(区委)巡察整改工作要求,保持政治定力,强化责任担当,围绕全区中心工作,将巡察整改一抓到底、常抓不懈,坚决防止和克服“过关”思想,切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回潮,积极做好效果测评工作;对需要不断完善和长期坚持的整改事项,不松劲、不减压,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按要求销号。
(三)注重成果转化运用,助推工作再上台阶。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努力做好巡察成果转化,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司法行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效。进一步调动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积极性,全面提振精气神,巩固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成果,为全区中心工作提供优质法律服务,为推动高新高港现代化建设贡献司法行政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23-86966086,邮政信箱: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港城路18号,电子邮箱:ggqsfj@163.com。
中共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司法局党组
2025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