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时间:2025年8月27日- 8月31日(节假日顺延)。
公示期间,可以电话或书面等形式向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反映公示购机者不符合申报条件、公示内容与实际不符等方面的问题,反映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区纪(工)委监委第七派驻纪检监察组联系电话:0523-86966603
区农业农村局和水利局联系电话:0523-86964799
附件:2025年度医药高新区(高港区)享受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的购机者信息表(第三批).xls
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2025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