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入河排污口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4月3日-2025年4月10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23-86967508
通讯地址:泰州市高港生态环境局403室
联系部门: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港)生态环境局水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入河排污口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泰州市永安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基本情况
入河排污口地点 | 入河排污口位于入河排污口拟设置于天雨中沟上,具体位置为天雨中沟高港大道西侧20m处,地理坐标为:东经119°55′59.51″、北纬32°12′48.94″。 |
项目建设单位 | 泰州市华永医药投资有限公司 |
报告编制机构 | 南大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江苏)有限公司 |
入河排污口概况 | 本项目污水厂服务范围主要包含原高永化工集中区内企业。污水处理规模为0.2万t/d,入河排污口尾水排放规模为0.14万t/d。 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设置类型为新设,排污口分类为工业及其他各类园区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排放方式为连续排放,入河方式为管道排放。尾水排入天雨中沟,在天雨中沟、同兴港建设生态缓冲区,进一步净化后最终汇入长江。尾水最终受纳水功能区为长江泰州工业、农业用水区。 尾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40-2022)中A标准。年排放污染物总量限值COD、氨氮、总磷、总氮分别为15.33t/a、0.7665t/a、0.1533t/a、5.11t/a。 |
对水功能区、水生态环境和第三者等影响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根据《泰州市永安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预测,项目尾水正常排放不会对下游水功能区、国考、省考断面及饮用水源地等水环境敏感目标造成不良影响;事故排放下,有充足的时间关闭天雨中沟连通古马干河的闸站、同兴港连通长江的闸站,启动应急处理三级防控体系,事故废水不会流入古马干河与长江。本项目入河排污口尾水排放不会对下游水环境敏感点水质产生不利影响,入河排污口设置对第三方的影响较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