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泰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泰州市财政局《关于明确泰州市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泰卫健发〔2024〕36号)文件精神,对我区推荐报送的“泰州市市区基层卫生机构培育人才”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5年9月16日至2025年9月23日。如发现公示对象有不符合条件的,可以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区卫生健康委反映。联系电话:0523-86966422。
附件:“泰州市市区基层卫生机构培育人才”人选.doc
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