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党工委(区委)统一部署,区党工委(区委)第三巡察组对区残联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3月4日进行了反馈。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组织领导情况
巡察组反馈意见以来,按照巡察整改工作要求,区残联党组认真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第一时间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区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任组长,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党组书记作为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牵头研究整改措施、督促落实、带头整改,督促检查各科室按时完成整改任务,确保各项整改工作部署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其他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对号入座,主动认领,深入分析查找问题的根源,逐项制定整改落实举措,制定了《高港区残联党组关于区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把整改事项落实到责任领导和具体责任人,明确完成时限,确保整改措施逐项落实。4月15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上,区残联党组及班子成员分别就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刻剖析与反思,并拿出具体整改措施。机关全体党员干部紧盯问题事项,认真抓好职责分工范围内的整改工作,领导班子定期督查进展情况,做到层层抓整改、件件有落实。
区残联针对巡察反馈的40个问题和制定的110条整改措施,经过集中整改,截至目前,已整改完成问题38个,措施108条。其中,按序时整改完成问题32个,提前整改完成问题6个,其他问题正在有序推进中。
二、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一)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1. 关于“学习浮于表面”问题的整改。
(1)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截至目前已召开党组会21次,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最新重要会议、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等内容,作为党组会议的“第一议题”,第一时间组织传达学习,通过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政治引领强化,党组织的政治领导力和思想引领力显著提升。
(2)制定中心组学习计划。制定了2025年区残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计划表,每月按照计划表开展学习。1-8月,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共开展学习8次,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和残疾人相关法律法规7次,其中交流研讨7次。通过系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重要论述,深刻领悟到残疾人事业在党和国家事业全局中的重要地位,进一步明确了工作方向和责任使命。
(3)深入开展交流研讨。3月31日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组织全体人员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工作重要论述、对残疾人事业重要指示以及对江苏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围绕学习内容开展了交流研讨。
2. 关于“推进改革不深入”问题的整改。
(1)贯彻执行“十四五”规划。5月组织全体人员学习《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十四五”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规划》,并做好收官总结工作,主要指标任务已完成。
(2)加强助残政策宣传。提高公众号政策宣传阵地建设,优化公众号栏目。残联公众号增加了“微宣传”“微服务”两个板块的内容,“微服务”里面添加了“残疾人服务一件事”“信访渠道”“招聘信息”“联系我们”4个子栏目,“微宣传”里面添加了“政策宣传”“先进模范”“政策法律法规”3个子栏目,以便更好地让公众查询知晓各项惠残政策和招聘信息等。
3. 关于“残疾预防宣传工作不实”问题的整改。
(1)多层次开展残疾预防工作。利用全国残疾预防日,推动残疾预防知识宣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8月,3家定点康复机构分别走进寺巷街道龙凤社区、明珠街道春风社区和口岸街道田河社区开展残疾预防主题宣传活动。12个镇街残联进社区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残疾预防宣传活动,增强了公众对残疾预防的意识,提升了残疾预防工作的实效性和覆盖面。
(2)牵头实施残疾预防宣传活动。8月24日联合区卫健委、公安分局、野徐卫生院等部门单位在天虹商场开展第九次全国预防日宣传活动,现场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同时,通过电视台、公众号开展残疾预防宣传,提高群众知晓度。
4. 关于“残疾人办证服务有短板”问题的整改。
(1)评残专家库进一步扩容。协调区卫健委增加肢体类专家2人,听力言语类专家2人,视力类专家2人,智力精神类专家1人。
(2)提升评残过程透明度。评残诊室放置执法记录仪,记录评残全过程,每次评残结束后监控视频均及时导出,长期保存。
(3)残疾人服务“一件事”改革落地见效。2024年11月21日联合区数据局、社会事业和退役军人事务局、区医保分局出台《医药高新区(高港区)高效办成残疾人服务“一件事+全域通办”实施方案》,完善区、镇、村三级服务体系,为残疾人提供就近就便的服务。
5. 关于“补贴发放有漏洞”问题的整改。
(1)部门联动核查。与社会事业和退役军人事务局开展联合核查,并通过大数据与公安部门比对人员核减,确保数据准确性。
(2)加强业务培训。6月19日配合社会事业和退役军人事务局开展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专题培训,全面覆盖基层工作人员、业务骨干,通过理论授课、系统实操演练、案例分析研讨等形式,深入贯彻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强化全国残疾人两项补贴信息系统规范使用。
(3)加强政策宣传。政策宣传工作实现全面加强,为首次评残人员发放两补政策告知单,综合运用社区宣传栏等宣传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
(4)统一辅助性就业补贴标准。严格执行泰残发〔2022〕9号文件标准,寺巷、明珠街道“残疾人之家”辅助性就业补贴从高按15元/人/天发放,实现15元/人/天补贴上限全域统一。提升机构运营能力。3月4日第三方机构通过参与残联组织的业务培训,对政策理解深度与执行能力大幅提升。服务质量全面提升。通过推广凤凰街道、胡庄镇、永安洲镇“残疾人之家”改造经验,各街道残联服务标准化水平显著提高,惠及残疾人超200人,群众基本满意。
6.关于“扶持残疾人就业创业不扎实”。
(1)每年组织开展不少于两次的技能培训。今年我区已开展线下培训2次(2月27日半天、6月25日全天),配合省就业中心开展线上培训3次(6月23日,7月18日,8月15日),培训覆盖超120人次,相对2023 -2025年举办技能培训班2次,培训频率显著提升。根据8月初统计,我区就业年龄段残疾人除重残及精神、智力人员,合计1570人,已就业1194人,就业率达76.05%,同比上年度就业率高出24个百分点。
(2)部门协同成效显著。累计获取企业用工岗位信息100余条,涵盖制造业、服务业等多个领域,较整改前信息获取量明显增加。坚持开展走访拓岗活动,截至目前实际走访企业10余家。
(3)每年积极组织残疾人参加各类招聘活动。通过电话、微信、QQ、面谈等方式推送残疾人岗位信息累计70余次,切实发挥了就业服务“桥梁纽带”作用,形成残疾人就业服务闭环体系。
7.关于“辅助性就业服务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1)整合辅助性就业项目资源。建立区辅助性项目信息库,搭建企业与残疾人之家信息桥梁,调配项目20余个,服务覆盖残疾人超200人次。
(2)提升辅助性就业项目质态。项目质量实现迭代升级,联合镇街开展项目评审,淘汰低效、高风险项目,现有手工制作等项目28个,项目平均收益显著提升,残疾人参与项目的稳定性和获得感显著增强。
(3)监督管理体系更加透明。实施“月度检查+结果公示”双轨监督机制,核查覆盖率100%,项目收益按时足额发放率达100%;通过公示栏等渠道公开,有效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推动就业项目规范化、可持续发展。
8.关于“无障碍环境建设不优化”问题的整改。
(1)发挥残疾人工作联席会议作用。5月7日召开残疾人工作联席会议,将无障碍环境建设作为重要议题,通报无障碍环境督导及整改情况,明确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
(2)组建无障碍环境建设督导小组。组建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检察院、融媒体中心、残疾人代表等共同参与的全区无障碍环境建设督导专项小组。
(3)组织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政策法规宣讲和督导培训2期。
(4)利用公众号长期宣传无障碍环境建设相关政策。
(5)推动无障碍环境建设整改。由区残联牵头,组织无障碍环境建设督导小组对区行政服务中心、区图书馆、泰州第三人民医院等公共服务场所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督查,形成问题清单,反馈给相关责任部门进行整改,做好无障碍环境整改“回头看”,推动督导发现的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6)对全区残疾人之家无障碍环境建设情况进行全面摸排,针对口岸、刁铺残疾人之家发现的问题形成整改建议清单及时反馈,推动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7)由区残联牵头,联合区老龄办、区住建局、区交通分局、公交公司运营单位和区无障碍环境督导小组开展公共交通无障碍出行体验促进月活动,对口岸公交枢纽无障碍环境进行体验督导。召开座谈会,就加强无障碍通行线路基础建设、补齐公共交通枢纽服务短板、增设直达残联、医院公交线路等方面向住建、交通及公交公司运营单位提出多项具体建议。
9.关于“托养服务层次不高”问题的整改。
(1)托养服务供给扩容提质。推动“残疾人之家”与集中托养服务融合,已完成3家“残疾人之家”场地改造,配备护理床、康复器械等设施设备。全区日均为200余名残疾人提供日间照料、康复训练及技能培训等一站式服务,有效缓解集中托养机构不足问题。
(2)满足托养人员多元化需求。2025年居家托养服务于3月份开始准备,5月31日前招投标结束并签订合同。对在托人员开展了一轮精细化需求评估,重点关注重度、精神和有特殊需求的残疾人,建立“一人一档”动态需求清单。
(3)提升托养服务质量。服务队伍专业化水平跃升,通过线上线下结合宣传、定向招聘等方式,新增男性服务队员4名,服务团队性别结构更趋合理;联合第三方开展服务技能培训3场,培训人员超70人次,实现100%持证上岗,服务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显著提升,为残疾人托养服务提供坚实人力保障。
10.关于“康复机构监管不力”问题的整改。
(1)增加对康复机构的监管内容覆盖,制定督查检查清单。4月2日、7月16日对区内定点康复中心开展了季度督查检查,督查内容覆盖人脸识别系统、智慧残联系统的应用、康复课程合理排设、家长满意度调查、安全管理措施等,并对康复中心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机构限期整改。同时,康复科工作人员不定期进入康复机构课堂听课。
(2)强化对康复机构的安全监管。对机构及周边环境、防汛、防溺水、食品安全等进行了认真细致地检查,同时要求机构增设防暴器材,加强人员进出管理。督促指导儿童康复机构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并将安全管理工作纳入季度检查内容,及时反馈督查发现的问题,抓好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
(3)加强康复机构人员技术培训。3家康复机构的5名骨干老师,在4月、5月份分别参加了省残联组织的肢体、智力、孤独症康复专业技术培训。8月13日米小力康复中心负责人参加了全省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机构负责人培训。米小力康复中心按照整改要求,完善儿童精细化训练课程。
11.关于“辅助器具租赁服务虚化”问题的整改。
(1)创优辅具租赁模式。在泰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和口岸街道口岸社区各建设辅具租赁中心1处,均配备8类常用辅具。7月28日,2处辅具租赁中心已正式启用,对社会公众提供24小时免费租赁服务,极大地方便了群众对辅具的需求。
(2)规范“爱心小屋”运行。在残联公众号推广宣传“爱心小屋”辅具租赁服务,凤凰街道“爱心小屋”开展1期辅具器具使用指导活动,提高居民对辅具器具的认知。推进相关镇街残疾人之家辅具租赁建设,口岸、白马、许庄、大泗等镇街残疾人之家已开展辅具免费租赁工作。
12.关于“文化体育工作有待加强”问题的整改。
(1)上争残疾人文化项目。积极申报中央彩票公益金项目,文化进残疾人家庭“五个一”项目和残疾人文化进社区项目获批,争取项目资金2万元,其中文化进残疾人家庭“五个一”项目服务20户重残家庭,残疾人文化进社区项目服务一个社区。坚持每年申报1~2个彩票公益金文化服务项目,加强残疾人文化建设。
(2)牵头组织实施残疾人文体活动。将开展残疾人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纳入年度工作计划,按计划实施。2025年5月15日已举办高港区残疾人趣味运动会1场,全区30多名残疾人参加了四个项目的比赛。
(3)指导镇街开展残疾人文体活动。全面推进残疾人之家文体活动常态化,已开展活动20余场,参与残疾人约300人次。
13.关于“法律救助体系有待完善”问题的整改。
(1)加大法律维权的宣传力度。印制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站宣传卡片2000张,向各镇(街道)、村(社区)残疾人服务“一件事”窗口和各镇(街道)残疾人之家发放,利用好微信公众号长期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法律宣传;联合区司法局走进残疾人之家,开展残疾人法律援助宣讲活动2期。
(2)提供专业免费的法律咨询服务。与司法局协调,设立了固定的法律咨询日,由司法部门派遣律师到残联大楼值班,免费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服务。
(3)收集整理法律救助案例。收集整理残疾人诉讼服务和多元解纷典型案例6例、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行政检察典型案例5例、无障碍和适老化改造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6例、我区法律援助中心提供的残疾人法律救助典型案例4例,并将优秀典型案例在公众号上进行宣传,帮助残疾人提升依法维权的能力。
14.关于“组织支撑能力欠缺”问题的整改。
(1)履行残联主席团职能。以向主席团全体成员发征求意见函的形式,推荐2名同志为市残联第六届主席团候选人。
(2)推动成立无障碍环境督导小组,组织开展无障碍环境法宣讲和督导培训会议。
(3)健全残疾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5月7日召开残疾人工作联席会议第一次会议,并在会上讨论了《区残疾人工作联席会议工作规则》,同时下发《区残疾人工作联席会议职责分工》(征求意见稿)。《工作规则》和《职责分工》征求意见后已正式印发。
15.关于“募集社会资金能力不强”问题的整改。
(1)多形式开展慈善募捐。动员党政机关、爱心企业(单位)积极参与慈善捐款。8月23日、8月24日制作展板、网络募捐倡议书在工商银行高港支行、天虹商场进行现场募捐宣传。
(2)加强网络募捐业务培训。每年召开基金会年度工作会议,组织全体理事学习,提升募集资金的能力。组织镇街残疾人工作者参加上级部门的网络募捐业务培训。2025年4月15日区基金会组织网络募捐工作部署会议。8月1日区基金会及各镇街残联工作人员共14人参加市残联组织的网络募捐业务培训。
(3)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每年向慈善中国网站如实公布基金会年度工作报告、年度审计报告、年度项目报告。2025年5月,经行政主管单位年检合格后,已在慈善中国网站公布2024年度报告、年度审计报告、年度专项审计报告。
(4)加大公益项目宣传力度。“家电捐赠”仪式、“残疾人趣味运动会”在区残联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并请区电视节目中心进行宣传报道。
16.关于“基层服务能力不足”问题的整改。
(1)实现镇街“残疾人之家”全覆盖。沿江街道“残疾人之家”新址选址于腾龙御园为民服务中心一楼,周边配套公交站点,交通便利,服务设施建设更趋人性化。
(2)规范“残疾人之家”财务管理。提升资金安全与透明度,将“胡庄残疾人之家”等资金管理列为重点整改事项以来,已全面完成整改目标并取得显著成效:一是建立独立专用账户,实现所有往来资金全流程独立核算、专款专用,从根本上杜绝资金混用风险,实现资金流向全程留痕;二是严格落实财务管理制度,细化收支审批流程,确保资金使用规范;三是审计监督,每年邀请第三方审计进行专项审查。
(3)规范基层履职行为。3月4日开展基层人员履职培训,覆盖全体工作人员,明确服务流程及资金管理规范细则。针对刁铺、许庄、胡庄等区域个人账户代发代缴问题,立行立改不规范行为,规范资金收支渠道,统一通过对公账户进行资金往来,建立健全财务公开制度。
17.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力”问题的整改。
(1)制定意识形态工作年度计划。2月召开党组会研究制定了区残联2025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计划,明确了2025年度意识形态工作重点和推进措施。
(2)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工作。2月、6月分别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成立了区残联意识形态工作专班。
(3)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6月召开党组会,班子成员汇报2025年上半年履行意识形态“一岗双责”情况,把意识形态工作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组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内容。
18.关于“网络阵地建设不强”问题的整改。
(1)强化网络阵地建设。进一步加强高质量微信公众号建设,开设政策宣传和先进事迹宣传专栏,积极发布各项惠残政策和先进事迹,截至8月底,已发布政策法规8条,先进事迹2条。
(2)及时回应网络舆情。4月积极参加全区舆情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培训。及时处理区委网信办反馈的涉残舆情,第一时间答复到位。1-8月,共收到网络舆情5条,均来自“高新民声”,属于咨询建议类,已及时答复到位。
(3)规范突发事件处置流程。4月组织全体人员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并成立了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确保应急处置工作迅速、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我区残联领域安全风险,维护全系统社会安全稳定。
19.关于“预算执行率低”问题的整改。
提高预算执行率。严格按照“过紧日子”的工作要求,对照省市残联重点工作目标,科学合理制定2025年度预算。定期将2025年各预算子项目执行情况反馈给各科室负责人,要求各科室根据上年预算执行情况及本年度工作安排,合理安排项目支出,确保资金使用有序,预算执行率达到合理水平,不断提升资金使用效率。2024年预算执行率为97%,实现大幅提升。
20.关于“支出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1)成立往来清理专班。3月成立往来清理工作专班,全面摸排往来款情况,详细了解往来形成的原因,确认往来的真实性。
(2)形成往来清理方案。严格按照财经纪律,规范处置往来款项,1笔系财务记账错误,未及时冲账,现已按正确方式记账冲销;1笔系残疾人家庭收入状况调查补贴结余,已退回财政专户;1笔系工作人员调离,票据遗失,已复印开票方票据并加盖公章,征求财政意见,经残联党组会讨论后,按程序冲销。
(3)落实“四不直接分管”要求。向财政局重新备案财务审核人及审批人,由分管财务的副理事长审批报销凭证。
(4)规范财务传递手续。严格做好相关财务审批材料、文件等佐证资料的搜集整理,按要求置入凭证、相关附件,相关附件资料不齐全一律退回不予审批报支,待收齐后再报支。报账员不定期对已报销凭证进行回头看,查漏补缺。
21.关于“残疾人福利基金会财务亟待规范”问题的整改。
(1)规范基金会财务管理。巡察整改期间,立行立改,已取消库存备用金制度。请会计师事务所对2020年以来账目进行全面梳理,重新盘点固定资产,建立固定资产台账,同时,修改订正错误凭证,做到账实相符。委托第三方财务公司完善2024年度财务记账、凭证装订等。
(2)强化人员管理与培训。4月6日组织基金会工作人员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基金会内控制度》和《基金会财务管理制度》。
(3)加强财务制度建设。完善《高港区残疾人福利基金会财务管理制度》,采用《高港区残疾人福利基金会物料采购审批单》。
22.关于“合同签订不严谨”问题的整改。
(1)发挥法务在合同审查方面的作用。2025年采购新一轮居家托养服务,签订合同前已经法律顾问审核,并出具法律意见书,确保合同合法合规。
(2)依法规范执行合同。组织集中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重点学习了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要求各采购项目科室建立合同履约台账,跟踪所有关键合同的服务期限、付款方式等信息,确保合同条款执行到位。
23.关于“招标工作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1)修订部门内控制度。2月28日已印发修订完善后的《高港区残联政府采购内控制度》,并成立了采购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各科室职责,落实采购工作责任。并组织全体人员集中学习了新修订的《高港区残联政府采购内控制度》,明确要求严格按照采购制度和流程开展工作。
(2)开展廉政提醒谈话。已对相关科室工作人员集中开展廉政提醒谈话,要求其认真学习招标采购相关法律制度,不断增强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要始终绷紧廉洁自律和保密这根弦,坚决依法依规办事,坚决杜绝不规范行为的发生。
24.关于“项目实效性跟踪不足”问题的整改。
(1)规范基金会项目管理。制定了《高港区残疾人福利基金会项目管理制度》,优化项目流程设计,加强成本控制,综合考虑项目的公益性、可行性、实效性及持续性,实现慈善资源价值最大化。
(2)完成“梦想小屋”无障碍改造。4月13日联合镇街、村(社区)工作人员入户走访两户“梦想小屋”残疾人家庭,了解项目改造情况。现已完成对胡庄镇残疾人单某某卫生间的无障碍设施改造。
(3)持续推进“微心愿”项目,关心关爱残疾儿童生活,2025年累计实现机构康复儿童“微心愿”168例。
(4)规范基金会合作协议。拟定项目合作协议书(范本),明确与第三方合作方的权利与义务。
25.关于“接受捐赠物资把关不严”问题的整改。
(1)规范捐赠物资的管理使用。重新拟定《基金会捐赠物资管理办法》,细化部分条款。
(2)加强基金会人员业务培训。4月6日基金会工作人员学习相关法律法规。6月25日区残联全体党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和《基金会捐赠物资管理办法》。
(3)集中销毁报损物资。制定物资销毁方案,报残联分管领导同意,4月15日,由3人在场,共同销毁报损物资,价值约500元。
26.关于“物资管理机制不健全”问题的整改。
(1)加强物资出入库管理。明确出、入库责任人职责,管理流程上墙。完善物资入库接收单、物资出库审批单、出入库台账资料。
(2)4月底,对照物资出、入库台账资料,对近几年捐赠物资进行盘点,经核实,所有物资全部发放到位。
(3)建立监管和回访机制。发放物资前,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进行家庭状况调查,了解申报信息是否属实。发放后,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进行满意度回访调查。2025年“圆梦行动”暨家电发放,在发放前已抽查11户,了解申报信息是否属实。低保残疾人家庭走访28户,了解捐赠物资、慰问金落实情况。
(4)强化物资储备仓库管理。学习其他部门仓库管理办法,目前基金会捐赠物资全部发放,仓库已整理干净,配备灭火器材。
27.关于“领导班子分工调整不及时”问题的整改。
(1)优化调整班子分工。2024年9月发生人事调整,2024年11月已召开党组会重新研究调整了领导班子分工,明确班子成员职责分工。
(2)细化明确班子成员工作职责。2024年11月14日及时印发《关于明确区残联领导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
28.关于“议事规则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1)完善议事规则。规范单位议事决策制度,4月修订完善了《党组议事规则》和《理事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并正式发文,明确了议事范围、议事程序等,提高残联议事决策质量。
(2)规范党组会议事程序。班子成员已认真学习议事规则及相关制度,做到非党组成员列席党组会不参与表决事项。
(3)规范各项会议记录。指定了专人规范做好党组会议、理事长办公会会议记录,做好会议材料归档工作。
29.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弱化”问题的整改。
(1)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内容。班子及班子成员制定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责任内容包含本人分管领域承担的中心工作、重要任务、重点项目;在分管领域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干部监督管理、干部作风建设等方面承担的职责;分管领域的廉政风险点。
(2)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5月22日召开“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部署会”系统布置残联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7月16日召开“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会议”对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提出要求。
(3)强化部门廉政教育。5月开展谈心谈话活动,机关党员剖析自身存在的问题,引导党员干部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及时发现和纠治潜在廉政风险,防范违纪违法问题发生,压实廉政责任,推动形成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30.关于“派驻监督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1)已走访约谈派驻单位三分之一班子成员。对区残联党组会“三重一大”议题认真审核,并在参会时提出明确意见。
(2)对残联进行走访,了解廉政风险点和重点对象。
(3)对残联残疾人证评定工作进行“回头看”,并督促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
31.关于“党建工作标准不高”问题的整改。
(1)规范“三会一课”。每月定期开展固定学习日活动,召开党员大会5次,支委会7次,上党课2次,组织党员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党规党纪、法律法规等,安排了专人做好“三会一课”的活动记载。
(2)优化主题党日活动。2月结合主题党日开展残疾人综合类招聘会,党员干部引导帮助有就业需求的残疾人应聘相关岗位;5月结合第三十五次全国助残日,开展“弘扬自强与助残精神,凝聚团结奋进力量”为主题的残疾人非遗拓印活动;7月开展“情系盲人,‘饨’聚欢乐”主题活动。
(3)规范党建阵地建设。规范党建阵地布局,配套设施学习资料、宣传展板、党旗党徽等齐全,及时公开党组织决议、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党员发展、党支部年度党建工作学习计划、党费收缴使用等重要信息,结合党建重点和业务需求制定学习内容,通过集中学习、交流研讨等多种形式,推动了党建理论与业务实践的结合,中心组学习记录要素齐全,记录详实准确,保存完整规范。
32.关于“党员教育管理虚化”问题的整改。
(1)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压实组织领导,及时召开残联党组会议,由“一把手”牵头对专项学习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部署,统筹协调专项学习各项工作,加强党员教育管理,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压实工作责任。
(2)落实党员学习教育。按照专项学习要求,研究制定学习计划,明确专项学习的目标任务、内容和工作要求,对专项学习进行细化安排,确保学习计划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33.关于“组织生活不严肃”问题的整改。
(1)规范召开民主生活会。提高认识,精心部署,切实做好会前准备,采取集中学习、个人自学等方式深入开展学习,打牢开好民主生活会的思想基础。精心制定了《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工作方案》,认真查摆突出问题,统筹做好谈心谈话,形成检视剖析材料,强化任务落实,促进组织生活规范开展。
(2)自觉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严格程序,确保会议质量和效果,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成员参加,安排专人做好会议记录。
(3)认真整改民主生活会查摆的问题。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结合批评与自我批评情况,连同学习教育以来有关民主生活会尚未完成的整改问题,一体制定班子整改方案和个人整改清单,统筹推进整改落实。
34.关于“考察程序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1)认真学习干部选拔任用相关文件。安排负责人事工作人员积极参加全区第十一期“匠心讲堂”培训,并认真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机关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程》,提升业务能力。
(2)严格执行干部考察程序,按要求与考察对象面谈。2024年11月,与考察对象2人进行了面谈。
(3)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公示。对照《规程》要求正确拟定公示通知,2024年11月,公示2人,完整、准确记录公示信息,公示起止时间、拟任职务均按规定表述。
35.关于“会议记录不完善”问题的整改。
(1)规范各项会议记录。已从组织部领取《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会议记录簿》,2024年10月至2025年2月讨论干部任免事项已采用专门会议记录簿完整记录与会人员表态发言、人选推荐情况和考察情况,且与会人员签名完整。
(2)落实专人负责会议记录。通过工作人员分工安排,已指定专人负责人事工作,同时做好干部任免事项会议记录。
36.关于“人员选任不合规”问题的整改。
(1)认真学习政策文件。已集中组织镇街专职委员,学习《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章程》等文件政策。
(2)落实2个镇街残联理事长选任。明珠街道、凤凰街道已重新召开主席团会议,选举产生残联理事长,属地政府发文任命。
37.关于“业务培训缺失”问题的整改。
(1)加强业务培训。组织各镇(街道)专职委员开展了残疾人服务“一件事”业务培训,并参加了泰州市残联系统业务培训;各镇(街道)残联组织开展了村(社区)残协专职委员业务培训。
(2)强化警示教育。组织各镇(街道)专职委员开展了廉政提醒谈话。
38.关于“上一轮巡察指出‘五类协会未实质运行’”问题的整改。
(1)健全协会管理制度。建立了高港区残联专门协会管理制度。
(2)组织协会开展活动。已组织聋人协会、盲人协会、肢残人协会、精神残疾人及亲友协会、智力残疾人及亲友协会各类活动共计6场。
(3)整合资源建立协会阵地。建立了肢残人协会活动阵地。
(二)按计划持续推进的整改事项
1.关于“专职委员配备不足”问题的整改。
(1)将镇(街道)残联组织建设情况向区委、区政府汇报,协调人社、编办开设6个公益性岗位,由镇(街道)发布公告,选聘人员暂代残疾人专职委员工作。
(2)督促相关镇街落实选聘工作,刁铺街道、野徐镇、白马镇已发布选聘公告,但白马镇、野徐镇岗位未有人员报名,刁铺街道招录的人员也已离职,区残联已向领导和相关部门做了书面汇报。
(3)区领导、区残联多次协调相关部门和镇(街道),按照《泰州市残疾人联合会改革实施方案》(泰办发〔2020〕21号)要求严格落实好专职委员选聘工作,目前尚未见成效。下一步,区残联将针对残疾人专职委员的配备形成建议方案,向组织部请示,请组织部帮助协调解决。
2.关于“人员关系需理顺”问题的整改。
(1)深入了解周边市区残疾人专职委员薪资待遇情况,已形成书面材料向相关部门和领导汇报。
(2)将专职委员队伍建设问题作为残疾人工作联席会议重要议题,协调组织部、编办、人社共同推动专职委员岗位选聘工作。
(3)区残联已多次向区领导汇报,与相关部门协调,推动落实《泰州市残疾人联合会改革实施方案》(泰办发〔2020〕21号),目前尚未见成效。下一步,区残联将针对残疾人专职委员招聘形成建议方案,向组织部请示,请组织部帮助协调解决。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强化问题意识,持续深化后续整改。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回头看,坚决防止反弹回潮;对尚未完成的、长期坚持的整改项目,坚持一抓到底,对账销号,确保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到位。
(二)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确保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落到实处。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层层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健全廉政风险防控体系,紧抓财务管理、政府采购、惠残补贴发放、残疾人证办理等的日常监督,制定业务廉政风险防控流程图,积极配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做好监督工作。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市委的实施办法,持之以恒纠“四风”树新风,驰而不息推进“三不”一体,确保全面从严治党走深走实。
(三)进一步深化巡察整改结果运用,赋能残疾人工作提质增效。坚持效果导向,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推动新高区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重要契机,认真落实区党工委(区委)、区管委会(区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常抓不懈,持续用力,确保久久为功,真正做到让整改实际成效推动残联各项工作开展。进一步激发残联干部队伍活力,增强干部纪律规矩意识,整体提升组织联系和服务残疾人能力和水平,残疾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得到明显提高。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区委巡察整改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23-86960255,邮政信箱:泰州市高港区口岸街道港城东路369号残联办公室,电子邮箱:cl0523.best@163.com。
中共泰州市高港区残疾人联合会党组
2025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