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转发财政部、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2025年代理记账行业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苏财会〔2025〕50号)工作部署,我局将对我区代理记账机构是否存在无证经营和虚假承诺行为进行检查。现将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一、检查对象
泰州市协泰财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天鉴企业服务(泰州)有限公司、江苏众合企业服务有限公司。
二、检查法律依据
根据《代理记账管理办法》《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推进会计行业行政许可事项实行告知承诺管理的贯彻意见》《代理记账基础工作规范(试行)》等。
三、检查时间
本次检查自2025年9月3日开始。
四、检查方式
现场检查。
五、检查内容
1. 对已取得营业执照、以告知承诺方式取得代理记账资格的机构,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虚假承诺行为。
2. 对已取得营业执照、但未取得财政部门许可的机构,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有照无证经营行为。
六、公示期限和联系方式
公示期限5天。
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反映。联系电话:0523-86960228。
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财政局
2025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