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时间:2024年11月6日-12日 。
公示期间,可以电话或书面等形式向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反映公示项目不符合申报条件等方面的问题,反映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区纪(工)委监委第八派驻纪检监察组联系电话:0523-86391389
区农业农村局联系电话:0523-86966142
附件:2023年化肥减量增效示范区建设补助汇总表(蔬菜)
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2024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