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社会事业和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关于区委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信息来源:医药高新区(高港区)社会事业和退役军人事务局 发布日期:2024-04-08 17:09 浏览次数: 字号:[  ]

根据区党工委(区委)统一部署,区党工委(区委)第三巡察组对区社会事业和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进行了巡察,并于2023年11月21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社会事业和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切实承担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多次召开党组会议研究推进巡察整改工作。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为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处室、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领导小组,负责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党组书记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以上率下,带头研究、带头部署、带头督导。

(二)压实工作责任,细化整改清单。制定印发《<关于落实区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对反馈的4个聚焦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具体细化,明确了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切实做到把问题认领下来,把思想统一起来,把任务分解下去,把压力传导到位,加快推进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做到凝聚合力、分工明确、责任到位。

(三)全面落实整改,推动成果转化。领导班子成员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主动认领问题,主动承担责任,带头抓好自身和分管范围的整改。实行整改清单销号制度,完成一项销号一项。同时,建立成果转化机制,将整改成果转化到党建工作、队伍建设、财务监管、项目建设等中心工作中去,推动整体迈上新台阶。针对巡察反馈的46个问题和我局制定的140条整改措施,经过前期集中整改,截至目前,已整改完成问题43个,其他问题正在有序推进中。

二、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一)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1. 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本系统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不深入。对相关指示批示研究不透,习惯停留在读文件传达的层面,流于形式,浅尝辄止;各业务条线满足于本条线的政策理论学习,对其他条线缺乏必要的涉猎,存在信息茧房,彼此之间的学习交流较少问题的整改。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全面落实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的重要要求,根据必学书目,结合工作所需,列出学习计划,原原本本学原文,逐字逐句悟原理。通过局党组主题教育专题学习会暨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局机关党委主题教育集中学习会、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载体,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社、民政、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论述11次。

(2)结合第二批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进一步完善局党组集中领学,机关党委、各党支部和党员统筹安排的分层分类学习体系,注重将业务条线练兵比武活动与理论学习一体推进,把线上网络知识竞赛和线下技能业务实际操作紧密结合,丰富学习载体,深化学习效果,保持常学常新的良好习惯。其中,戎耀练兵线上学习活动考核人员共13名,全部参加了戎耀练兵线上知识竞赛,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3)积极开展牢记嘱托、感恩奋进、走在前列讨论,围绕走在前、做示范,奋力打造民生幸福新标杆主题,局党组、各党支部全面开展学习研讨活动7次,群策群力、集思广益,引导全局上下认清形势找差距、全力以赴补短板、矢志不渝争第一,为社会事业和退役军人工作高质量发展蓄力赋能。

2. 关于学用结合不紧密。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做得不够,谋篇布局站位不高,在就业指导、用工服务、社会保障、劳动监察等方面,遇到难啃的硬骨头,依赖惯性思维,存有畏难情绪,一定程度上影响工作质效问题的整改。

(4)切实把落实第一议题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坚持将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重要会议、重要通知、重要情况通报等相关文件,纳入局党组会、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会、专题民主生活会、专题组织生活会和主题党日(固定学习日)的第一议题。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每月组织1次,每次学习2项以上内容。

(5)召开局党组主题教育专题学习会暨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围绕走在前、做示范,奋力打造民生幸福新标杆主题,开展牢记嘱托、感恩奋进、走在前列讨论,每位班子成员结合分管工作,具体谈谈走在前列的要求是什么我们的差距在哪里下一步怎么干,提出改进工作的思路办法。

(6)围绕推动高质量就业工作的调查与思考课题,局领导带队走访调研了重点园区、企业,摸清情况、找准问题,注重运用习近平总书记围绕就业工作提出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论断对调研情况进行分析研判、提实对策,形成3个主要方面、7项具体举措的调研报告,同步推进调研成果转化。在四下基层工作中,主动发现社区内沉默的极少数,对其中家庭特别困难但政策界定不清的5户家庭,逐一调查核实资产、收入、子女等情况,量身定制一户一策救助方案。

3.关于顶层设计前瞻性不足。对泰州大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战略布局理解不深,尚未推动出台区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行动细化方案和相关专项发展规划问题的整改。  

(7)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出台《医药高新区(高港)养老托育高质量发展一事一议工作机制》、《关于在全区开展空巢独居老人调查摸底加强关爱服务工作的建议方案》,科学调度全区养老服务推进情况,加强信息沟通和政策衔接,聚焦高龄、失能、空巢独居等老年群体,形成长治有效的工作机制,推动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

(8)制定《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养老服务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明确未来3年养老领域重点目标任务,构建健康养老新格局。

(9)有序推进10个示范性养老互助睦邻点建设、5个助餐点改造提升等民生实事项目,争取9月底完成,增强社区养老服务供给能力,满足社会老人多层次多样化的养老需求。

4.关于养老机构服务设施重建轻管问题的整改。

(10)推进养老机构服务标准化建设,委托第三方机构依据《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GB38600—2019)对全区11家养老机构开展服务安全贯标工作,促进养老机构改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11)探索合作共建、委托社会化运营等模式,改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运营质态。一方面引入社会养老企业力量,通过合作共建资源互换,注入社会资本助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助餐点等设施常态化运营,另一方面通过政府购买委托第三方社会化运营,减轻基层运营压力,改善运营质态。全区112家标准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24家实现社会化运营,20家自主运营,另有3家日间照料中心、6家慈善社工站同步委托,运营率提升至40%。

(12)加大宣传力度,完善助餐+送餐模式,满足老年人实际需求。联动镇街、社区,完成老年人助餐点布局选址,共同打造野徐镇中央厨房、凤凰曦城助餐点、刁铺社区助餐点、康乐村助餐点、汪群社区助餐点等助餐阵地,丰富配餐、送餐模式;鼓励经营者在保障好老年人就餐的前提下,面向社会人士开放经营,适度扩大经营范围和项目,实现助餐点可持续运营。

5.关于养老服务功能不健全。未推动建成区级失能失智特困人员养老机构、智慧养老服务信息化平台、老年大学;专业化养老服务机构的影响力较弱,没有形成自有的特色品牌问题的整改。

(13)推动引江公司共同推动高港区老年养护院消防改造提升,预计2024年6月通过消防审验,对标区级失能(失智)特困老年人集中照护机构开展养老服务。

(14)推进区级智慧养老服务信息化平台建设,目前区级智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进度已临近尾声,智慧养老服务信息化平台搭建与运营项目已完成招标,力争2024年9月底之前正式投入运营。

(15)培植本土养老机构品牌,一方面,积极盘活基层养老资源,改造提升口岸、大泗、白马3家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试行胡庄镇卫生院托管敬老院的区域医养融合发展模式,成立片区养老服务公司运营许庄街道敬老院;另一方面,支持社会力量投资养老项目,推动药城养老院设立中医药养生体验馆、文化长廊、老年大学等特色医养联合体,并将药城养老院打造为全区中央厨房,扩大服务辐射范围,进一步提升品牌影响力。

6.关于医养融合工作进展缓慢。目前仅有永安洲镇敬老院、泰州市药城养老院等少量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养老机构和医疗卫生机构尚未深度合作问题的整改。

(16)完成药城养老院(护理院)二期工程建设任务,配套设置中医养生文化馆、亲情套间等功能室,常态化为老人开展特色医疗养护服务。

(17)会同卫健部门在胡庄镇召开医养融合工作座谈会,推动胡庄卫生院托管敬老院,并围绕入住老人健康档案管理、医务人员查房服药管理、机构营养平衡膳食供给等方面对做实医与养提出具体指导。

(18)助推全区养老机构做实医养融合工作,全区11家备案养老机构均已通过内设医务室、护理站或与现有医疗机构合作等形式开展医疗服务。

7.关于拓宽就业渠道乏力问题的整改。

(19)搭建校企合作平台,组织电子信息产业园、蓝思精密赴甘肃、河北开展东西部劳务协作对接活动,走访甘肃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甘肃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和邯郸市职教中心,探索新形势下校企合作、人才培养的新模式与新途径,促进技能人才供需实现无缝对接。

(20)2023年10月、12月,分别在南理工泰州科技学院和泰州职业技术学院举办秋冬季在校、返校大学生专场招聘会,邀请蓝思、长城等重点用工企业参加并提供优质展位。大学生现场洽谈430余人次,达成初步就业意向120余人。

(21)举办就在民企 职向未来2024年江苏省民营企业服务月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专场直播招聘,邀请扬子江龙凤堂、蓝思精密等5家区内优质企业参加,发布职位24个,需求岗位54个,包括医药研发类,设备调试类,财务文职类岗位。直播共吸引57737人观看,参会企业收取简历900余份。

8.关于职业技能培训存在短板。重点用工企业职工参训率不高,培训行业覆盖面不广,培训对象集中在工业制造业,缺少对新兴产业、商贸服务业,如物流运输、物业管理等行业的技能培训问题的整改。

(22)指导蓝思精密等重点用工企业成功申报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员、电子专用设备装调工、工业机器人系统运维员等契合企业生产需要的工种技能自主评价机制,2023年完成以上工种培训获证1052人。

(23)助力华融资产成功申报智能楼宇管理员、物业管理员、营销员等三产服务类技能等级鉴定自主评价机制,2023年完成以上技能等级提升培训获证123人。

(24)职业技能培训行业广覆盖。2023年,在泰州技师学院举办年度技能大赛,大赛设电工、药物制剂工、焊工、茶艺等10个(工种)项目,吸引976名企业职工和各类社会技能人才参赛,大赛规模创历史新高。

9.关于创业引导能力较弱问题的整改。

(25)局领导牵头走访各园区(镇街),重点解读创业政策和创业培训流程,动员园区(镇街)广泛发动有意愿创业的农村转移劳动力、失业人员参与培训。同时,梳理了近年来新注册市场主体相关信息,联动税务部门排查可能符合申请创业补贴条件的企业8家,通过点对点联系引导企业申领补贴,有效提升了政策惠及面。

(26)加大各类创业指导活动举办频次。巡察至今,举办各类创业指导活动14场,其中社区活动12场、校园活动2场,举办“创富泰州创业指导专家基层行”活动,邀请市级创业指导专家陈伟、彭海静、展凯,以及江苏辛巴生物医药有限公司总经理陈吉为有创业意愿的农村转移劳动力和高校毕业生开展创业指导活动和就业创业惠企惠民政策宣传。

(27)2023年度创业大赛圆满落幕,吸引泰州各大高校、园区镇街积极参与,共有800多个项目报名参赛,22个项目进入区级决赛,9个项目进入市级决赛,1个项目闯进省级决赛。

10.关于扶持政策落实不到位,引导企业重点招募高校毕业生和就业困难对象效果未达预期问题的整改。

(28)分别在天虹购物中心、泰州万象城举办高校毕业生专场招聘2场,现场洽谈超1200人次,达成初步就业意向300人次。

(29)加大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政策宣传力度。在凤凰、寺巷等企业集中的镇街举办了专题宣讲会,向辖区内企业详细解读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等惠企政策。

(30)根据市局统一部署,采取全程不见面方式为企业发放吸纳16-24周岁青年就业一次性扩岗补助。巡察至今,累计发放一次性扩岗补贴102万元。

11.关于困境儿童保障未能沉底到边。信息共享机制不健全,“村居漏报、镇街未报、区级漏发”的情况时有发生问题整改。

(31)印发《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责》的通知,明确了成员单位职责,建立协调共商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

(32)7名重残儿童已纳入困境儿童保障,同时依托苏童成长平台,实时监测困境儿童,及时接收处理大数据预警情况,确保应保尽保。

(33)开展儿童督导员及儿童主任业务培训2次,经办人业务水平显著提高。

12.关于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不完善。引导社会力量为退役军人提供支持和帮助不够有力,未推动区级层面建立困难退役军人救助帮扶基金问题的整改。

(34)实地走访各镇街退役军人服务站后发现沿江街道和野徐镇退役军人服务站存在场所建设不到位的情况。我局跟踪督促、全程服务,在这两个街道试点实行人武与退役军人融合办公,目前均已高标准完成建设。

(35)打造品牌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队,引导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学校社区等社会力量参与志愿服务,为退役军人和社会群众提供实实在在的支持和帮助。

(36)积极争取各方面支持,建立镜人基金等困难退役军人救助帮扶基金,形成民营企业、国有企业等社会力量服务退役军人的同向合力。

13.关于专项资金管控不严,未按省、市要求设置独立的社会保险基金风险控制稽核部门,稽核岗由业务岗工作人员兼任,2021-2022年上级监管平台分发基金疑点数据2973条,疑点数据异常的涉及9人问题的整改。

(37)会同派驻纪检组逐项对应停未停、重复发放资金情况开展调查,发现多发误发的资金是由于人员死亡、服刑、户籍迁移等信息共享不及时的客观原因导致,不存在主观故意。

(38)全面摸排农村低保、养老金、生活补贴、技能补贴等12个方面补贴资金可能存在的应停未停、重复发放情况,联合镇街对多发误发的补贴资金及时全部追缴到位。

(39)规范执行报支程序,明确由办公室牵头规范使用就业补助、职业技能提升、人才活动等专项资金,不属于专款范围内的支出坚决不予报支。严格监控资金使用情况,局办公室按季度统计养老机构建设运营补贴、农村妇女劳动力转移培训资金、城乡低保核查经费、临时救助专项经费、人才活动专项资金等经费使用效率,对进度缓慢的及时予以督促提醒。

(40)调整尊老金发放方式,由当月发放调整为压月发放,将数据滞后导致发放错误的可能性降到最低,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安全度。

(41)根据省市要求,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设置了综合稽核科,并安排专职人员负责稽核工作,对接收到的疑点数据及时核查比对,维护社保基金安全。

14.关于维护企业职工权益不坚决。监督企业规范用工力度偏软,仲裁立案受理缓慢,工伤事故信息化共建共享机制不健全问题的整改。

(42)修改制定《关于加强船舶修造企业劳务外包用工管理的实施方案》,创新实施“三到位一兜底”工作方式,即事前保障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到位、事中保障农民工工资月结月清到位、事后保障外包队伍清算农民工工资核算清到位、外包队无力支付农民工工资的由总包单位先行清偿兜底。

(43)加强仲裁办案力量,新增专职办案仲裁员和书记员各1名,明确1名仲裁员办理农民工工资速裁案件,重视立案调解工作,通过接待当事人咨询、审核仲裁申请材料以及案前调解等工作缓解仲裁立案压力。

(44)中小企业的工伤预防培训工作已纳入2024年工伤预防工作计划。为提高预防培训的针对性,在分析2023年省人社厅反馈的工伤事故数据的基础上,并将结果运用到2024年工伤预防工作中。

15.关于行政执法、劳动仲裁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45)每月安排1名基层劳动保障监察员或执法辅助人员进行跟班学习,不断提高他们的法律法规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

(46)严格按照国家、省、市要求,推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细落实。向社会公示执法依据、执法人员、执法内容等行政执法信息,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在行政执法时,参与执法的人员都具有行政执法资格,执法时主动出示行政执法资格证,亮明身份;严格落实行政处罚集体讨论制度,对重大违法案件局党组集体研究讨论,其他违法案件劳动监察大队集体研究讨论。坚持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推动决策公开透明,科学民主行使权力。

(47)修订完善《书记员岗位职责》《案件集体研讨制度》,规范了裁决书校对和卷宗整理复核工作,承办案件仲裁员和书记员按照制度互相监督,并对仲裁办案过程中出现的不规范问题及时进行补正。

16.关于高质量考核缺乏韧性问题的整改。

(48)多举措推进城镇新增就业工作。春节后,在天虹购物中心举办春风送岗 就在泰州大型综合类线下招聘会,148家企业参会,企业与求职者现场交流1009人次,达成初步就业意向515人。2月20日-23日,组织蓝思精密、长城汽车、天仁人力至云南曲靖、昭通开展东西部劳务对接协作活动,开辟省外劳务输出基地,全力服务企业用工保障。

(49)加大宣传力度,多次走访刁铺、许庄、大泗等镇街,宣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参保政策,提升群众参保意愿。

(50)针对2023年上半年指标未达序时进度的问题,我局多措并举、奋起直追,2023年末各项指标全面完成。

17.关于融合工作亟需加快问题的整改。

(51)联合区党工委(区委)组织部、编办,区财政局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基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建设的意见》,规范了人社、民政协理员的队伍建设。将港城和英才两个平台人员整合划转到新成立的泰州市裕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会同组织、财政等部门提出了平台人员薪酬待遇方案。

(52)已与财政部门会商,统一征地保障、养老金等各项补贴资金的标准,待条件具备时逐步实施到位。

(53)将两高征地保障存量数据集中至省一体化平台,目前已进入数据整理阶段,原高新区流动人员的档案已纳入统一管理。

18.关于系统安全隐患突出问题的整改。

(54)2024年2月印发《全区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方案》,明确整治范围和整治重点,集中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大曝光、大演练、大约谈、大督查六个集中行动。局领导带队联合消防领域专家对我区12家养老机构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对发现的27个安全隐患立即下发整改通知书,均已整改到位。2023年11月印发《关于开展殡葬设施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采取镇街自查与区局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墓园进行安全检查。各镇街每月对所属殡葬设施进行1次全面安全检查,区级每季度进行1次抽查,并建立相关台账。

(55)严格执行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消防安全监管制度,各个职业培训学校经营前必须签署安全责任状,明确安全责任第一责任人,正在经营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每月开展消防安全自查,彻底排查电线暴露、消防栓水压不足等安全隐患,同时联动消防部门不定期抽查,确保消防安全。

(56)完成机关食堂安全用能改造,安装了管道燃气、安全报警器等配套设施。

19.关于保密工作不重视问题的整改。

(57)组织全体职工集体学习保密知识,提高保密意识。

(58)将局401办公室设为保密要害部位,按要求安装了防盗门窗、保险柜等设备,并安排专人负责涉密文件的收取和登记。

(59)全局所有计算机均设置了防火墙和安全预警,确保涉密文件不上网,文件资料安全运行。

20.关于SJ信访有疏漏问题的整改。

(60)严格执行一日两报制度,压紧压实工作责任。每月摸排不稳定因素,全面了解掌握SJ群体的思想状况和工作生活情况。

(61)联合镇街不定期开展SJ风险排查,把问题化解在小、化解在早。巡察以来,结合全区信访稳定工作会议部署SJ信访工作1次;每月结合政法委召开的重大风险分析会,研判SJ信访矛盾;分管领导牵头召开信访工作研判会议6次。

(62)对闹访缠访人员根据其反映的诉求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疏导和政策解释,同时落实属地稳控工作。截至目前,我区未发生SJ人员失管漏管现象。

21.关于工作机制未落实。单位党组每年至少2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机制未达要求,意识形态风险隐患月度上报机制缺失;部分领导班子成员述职报告、民主生活会材料中未充分体现意识形态相关内容;2022年中心组学习制度制定粗糙,会议记录中请假登记、交流研讨等情况记录不全,个别成员学习记录极简,参加研讨次数偏少问题的整改。

(63)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机关党建工作要点、党建工作责任清单,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项目化、清单化落实责任。2023年向区党工委(区委)专题报告意识形态工作2次。局党组会定期对意识形态风险进行研究梳理和分析研判,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点社情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作出有针对性的引导,推动风险隐患化解在小、化解在早。

(64)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进一步明确组织领导、学习内容、学习形式、学习要求、学习管理等方面的具体内容。切实加强中心组学习的日常管理,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按照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部署,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年度学习计划,抓好学习任务的落实,促进学习常态化、规范化。

(65)落实专人负责局党组会议记录工作和保管局党组会议记录本,详细记录会议时间、地点、参加人员、主持人、会议议题,原汁原味记录每位成员发言的主要观点和明确意见。机关党委和各支部均明确具体工作人员负责会议记录和保管工作,每月主题党日(固定学习日)活动期间,机关党委、各支部对活动记载簿、会议记录等台账资料进行自查,及时查漏补缺。

22.关于阵地建设薄弱。宣传考核机制不科学,宣传素材收集和推广存在局限性、不均衡性;宣传队伍、阵地有待加强,烈士陵园等红色文化资源作用发挥有限问题的整改。

(66)制定《区社会事业和退役军人事务局宣传思想和意识形态工作要点》,推动宣传思想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细落实、落地生根,形成常态长效工作机制。积极收集信息素材,找准宣传角度,提炼经验做法,挖掘特色亮点,计划2024年在新华日报、交汇点、我的泰州APP、泰州民政公众号等新媒体发布信息40篇以上。

(67)结合工作实际,开展工伤预防宣传活动2次、老年人防诈骗活动4次、信息无障碍公益讲座8次;走访企业面对面宣传社保和用工政策4次,有力提升了政策的知晓度和覆盖面。

(68)在清明节、烈士纪念日等重要节日开展烈士陵园祭扫活动,同时在线上广泛宣传,营造缅怀英烈、弘扬英烈精神的社会氛围。邀请五老宣讲团、历史学会等组织团体进校园开展红色事迹宣讲活动。

23.关于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视不够,2023年尚未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防范风险意识不强,不能经常性开展谈心谈话,2021年以来未运用第一种形态加强日常教育和监督管理问题的整改。

(69)严格执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召开2024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深入总结当前工作情况、认真分析新形势及研讨部署下一步工作。

(70)组织2024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签订仪式,局党组书记与其他班子成员签订2024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班子成员与分管处室(单位)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71)将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融入到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之中,常态化开展提醒谈话。

24.关于派驻监督存在短板。派驻纪检组监督方式单一,以参加或列席会议为主,对被监督单位的核心工作研究少、监督少;监督未覆盖到各个领域、各个层面,对关键少数、重点岗位、重点领域、重要事项的风险点把握不准问题的整改。

(72)积极参加党组会、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等重要会议,重点监督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执行、落实情况。

(73)对一把手及领导班子成员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常态化监督和提醒。

(74)排查各处室(单位)廉政风险点20个,并制定防范措施

25.关于决策程序不严谨问题的整改。

(75)严格执行局党组会议议事规则,明确2万元以上的项目必须经局党组会议讨论通过。

(76)修改完善《采购内控制度》,细化了各处室(单位)职责、流程控制、制度要求。

(77)规范重大问题的研究程序:会前协调、准备材料、提前通知、充分讨论、逐项表决、做出决策、形成纪要。

26.关于项目招标流于形式,涉嫌围标串标问题的整改。

(78)会同派驻纪检组对服装制作采购项目开展了调查,调查发现该采购项目是依据《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高港区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泰高政办发〔2020〕17号)实施,不存在拆分项目规避公开采购的情况。

(79)通过江苏政府采购网、区政府网站等渠道及时全面地公开了每个项目的招标时间、地点、标准和程序,确保招投标工作在透明、公开环境下运行。

(80)每个项目招标都运用天眼查对各投标单位进行了核查,未发现围标串标现象。

27.关于项目付款审核不严问题的整改。

(81)开展财务专题培训1次,打通了报支工作难点堵点。

(82)健全完善了财务审批制度,财务审批程序有规可依。

(83)开展财务凭证专项自查,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到位。

28.关于第三方服务机构监管不力问题的整改。

(84)完成原高新区幸福来敲门居家上门服务项目自查,梳理服务工单完成情况,形成了自查报告。

(85)成立区级居家上门服务监管项目组,采用线上信息化智能审单专利、线下入户、电话回访等方式,对上门服务的真实性、服务质量、满意度等进行综合考核。

(86)邀请第三方检查2023年度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明确职能部门不定期进行监督,相关监管材料已按规程进行审核;补贴申请全流程在江苏人社一体化平台完成,严格按照资金支出要求逐级审批。

29.关于工作餐报支不合规问题的整改。

(87)修改完善内控制度,将工作餐先审批后用餐的规范程序写入《医药高新区(高港区)社会事业和退役军人事务局财务管理办法》。

(88)宣传告知全体干部职工工作餐的审批流程,不符合规范程序的一律不予报支。

(89)明确财务人员对工作餐报支材料进行扎口把关,确保报支材料符合规定。

30.关于食堂管理形同虚设问题的整改。

(90)修订完善了《食堂管理制度》,推动食堂规范管理。

(91)每月底记录次月的用餐人员,并建立食堂物品采购、验收账册。

(92)按季度盘点核对食堂的库存物品和财务账册,并做好登记。

31.关于工会制度执行不严问题的整改。

(93)组织党员干部集中学习《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重点讲解管理制度和收支细则。

(94)遵循公正、合理、公开的原则规范工会支出,杜绝用于规定以外的支出,取消了后勤工作人员、退休人员等非工会会员福利发放。

(95)2月,区总工会联合第三方审计机构对工会账目专项检查1次,未发现错漏。

32.关于对慈善协会监管不力问题的整改。

(96)委托第三方会计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对2006至2022年7月8日原高港区慈善协会的业务活动情况进行了审计,对2019年至2023年原高港区慈善协会的相关账目进行会计核算和整理归档。共登记总账和明细账簿6本,装订相关原始记账凭证18本,并详细梳理收支往来明细,以备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及社会大众的监督检查。

(97)成立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慈善总会,管理制度逐步完善。严格按照慈善组织宗旨和业务范围,依据省、市慈善总会或原高港区慈善协会相关政策文件及方案开展慈善项目,按照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执行,及时公告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98)原高港区慈善协会的资金和相关资料近期将逐步移交给新成立的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慈善总会,原高港区慈善协会进行注销审计时将加强与第三方沟通,制定合理的审计计划,提升审计报告质量。

33.关于党建引领质态不佳。融合以来,未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建工作,没有做到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问题的整改。

(99)召开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推进会,传达学习区委关于机关党建工作的部署要求精神,研究贯彻落实具体措施。

(100)由各支部书记牵头,紧扣年度主题,形成主题党日活动年度计划(3-12月),对照有鲜明主题、有系列活动、有实际成效基本标准,高质量组织策划主题党日活动,规范落实组织生活。

(101)实时按照主题教育相关工作提示,督促提醒各支部按照序时进度推进落实相关工作任务,及时完善工作台账备查,按时将相关台账资料报送联络组。

34.关于议事规则执行不严问题的整改。

(102)进一步完善了《医药高新区(高港区)社会事业和退役军人事务局议事规则》,规范三重一大事项议事程序。

(103)组织领导干部集中学习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提醒班子成员积极在非分管领域建言献策,邀请非党组成员列席党组会议,但不参与表决。

(104)详细、完整地记录会议环节,不漏细节。

35.关于重大行政决策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105)进一步完善了《医药高新区(高港区)社会事业和退役军人事务局议事规则》,规范三重一大事项议事程序。

(106)在政府网站公开发布了《区“十四五”人社发展规划》《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广泛听取社会意见。

(107)已将《区“十四五”人社发展规划》《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等重大行政决策报送司法部门,按规定流程履行合法性审查程序。

36.关于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严肃;组织生活会缺少辣味,以无意见代替相互批评,部分班子成员未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主题党日活动质量不高,规定动作落实不到位,自选动作缺乏针对性问题的整改。

(108)根据省委主题教育办统一部署,组织机关党组织书记收听收看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示范培训班视频会议,局机关党委书记、各党支部书记参加培训,并围绕培训研讨主题进行研讨交流。结合每月主题党日(固定学习日)活动(去年9月至今共计6次),学习《政治学习活页》、党章和吾论如何专栏推送文章,集中观看学习身边榜样视频课件,推动基层党组织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

(109)抓好推演督导契机,整理完善主题教育工作台账,其中主要负责人工作台账共5大类37项,基层党组织工作台账共4大类33项。对照区级机关单位党的建设考核实施方案,整理报送基层党建建设质量台账资料11项、机关作风建设台账8项等。

(110)严格按规定程序召开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会议,班子成员按照《对照检查参考提纲》,紧紧围绕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发扬密切联系群众优良作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开门见山、具体深入。

37.关于党建工作基础不扎实问题的整改。

(111)发挥工青妇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顾妲同志荣获2023年度泰州市巾帼建功标兵称号。

(112)在妇女节开展插花才艺展示活动,丰富了职工的文化生活,增强了凝聚力。

(113)优化党员教育阵地焕新行动方案,按照有阵地、有队伍、有制度、有经费、有活动的五有标准对软硬件设施进行提档升级。

38.关于会议记录不严谨。未使用专门的记录本记载,记录过于简单,存在推荐、考察、发言记录缺失情况问题的整改。

(114)根据会议类型,使用不同的笔记本分类记载,避免笔记混乱,遗失找不到的现象。

(115)注重会议记录的准确性,详细、完整地记录与会议议题相关的内容,确保不遗漏任何细节。

(116)会议记录包含会议的时间、地点、参会人员、议程等基本信息,且按照事实记录,不添加个人观点或评论。

39.关于全程纪实纪而不实问题的整改。

(117)组织领导干部集中学习了《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机关中层干部选拔任用规程》。

(118)严格按照规程进行公示,公示落款时间以实际发布日期为准。

(119)对人事台账资料进行了回头看,补充完善了考察报告和纪实材料。

40.关于推荐考察程序有瑕疵问题的整改。

(120)组织领导干部集中学习了《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机关中层干部选拔任用规程》,对会议推荐、谈话调研推荐、民主推荐的表述和规定进行了重点学习。

(121)以规程为根本遵循,规范执行干部考察工作方案制定、考察预告发布等环节。

(122)补充完善了个人考察报告和任职谈话记录等资料。

41.关于档案管理不善问题的整改。

(123)2024年1月,对我局人事档案开展专项审查,梳理出干部档案缺件情况。

(124)根据审查结果,敦促档案缺件干部及时补齐完善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关键材料。

(125)对档案中有涂改的情况重点审查,并及时完善,确保档案准确性。

42.关于部分问题整而又犯问题的整改。

(126)对经办的各项业务工作的流程、所需材料、办结时限等业务受理标准和服务标准进行梳理和完善,制定统一规范的工作标准和经办流程。从细节上对社保大厅的服务设施加以完善,提高群众办事满意度,促进公共服务水平能力的提高。

(127)加强培训力度,提升综合素质,组织干部职工进一步学习法律法规,熟悉业务流程,促进每位同志有岗、有位、有责、有为。

(128)创新服务方式,提升公众满意度。着力推动网上服务大厅、江苏智慧人社App等一系列服务渠道的开发建设,进一步丰富查询、咨询、预约、办理等线上服务项目,提升公众满意度。

43.关于2022年9月全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报告中指出‘未按实际需要实施家庭适老化精准改造’,巡察期间,巡察组通过走访2022年实施的112户适老化改造家庭,多数老人反映适老化改造的壁柜、吸顶灯、坐便椅等项目非实际需求,大多处于闲置、破损状态问题的整改。

(129)印发《关于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作回头看的通知》,对2022年、2023年共550户老年人家庭开展适老化改造工作回访,全面梳理存在问题,对产品破损失效的,督促服务商及时维修更换或换取全新产品。   

(130)由镇街成立工作专班,负责收集老年人对适老化改造工作的合理化建议,4月份,区民政局将根据反馈意见开展入户走访。

(131)指导社区工作人员对符合适老化改造条件的老年居民家庭进行走访,同时利用适老化改造回头看、助老员居家上门服务等机会为老年人详细宣传居家适老化改造服务内容。

(二)按计划持续推进的整改事项

1.关于僵尸型社会组织长期存在,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有待健全问题的整改。

(1)已整改到位的措施:开展了第二届美好社区•幸福港城公益创投活动,面向全区社会组织购买服务项目15个,项目涵盖为老、为小、社区治理服务等多个方面,有效引导社会组织在基层治理、特殊群体关心关爱等活动中发挥更大作用,进一步激发了社会组织活力。

(2)尚未整改到位的措施:依托社会组织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对超期未换届、两年未年检的社会组织进行了全面梳理,目前已经注销各类僵尸型组织60多家。下一步,将加大排查力度,对僵尸型社会组织开展全面清理。

(3)尚未整改到位的措施:已制定社会组织“双随机、一公开”和财务抽查计划,确保今年内按序时进度完成抽查工作。

2.关于殡葬改革推进缓慢问题凸显问题的整改。

(4)已整改到位的措施:我区殡葬设施布局规划纳入《泰州市殡葬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18-2035》。

(5)尚未整改到位的措施:已拟定《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公益性骨灰安葬(放)设施管理办法》初稿,并广泛征求意见,将于近期发布。

(6)尚未整改到位的措施:积极推进公益性殡葬设施建设,将明珠街道骨灰存放堂改扩建工作纳入2024年民生实事项目,今年拟新增1000个格位。

3.关于部分问题整改不到位。党费收缴不及时,部分退休党员未能按时交纳党费,征地进保工作整改不到位等问题的整改。

(7)已整改到位的措施:利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等契机组织党员学习党章和党费收缴的相关文件规定,提升党员按时足额交纳党费的自觉意识。拟按照本年度1月份的工资基数对党费收缴比例进行重新核定。各党支部已落实专人负责党费收缴工作。

(8)已整改到位的措施:2023年底,对各党支部在职党员的党费收缴情况、票据进行整理汇总,并同步完善党费交纳台账,根据退休党员个人意愿将组织关系转移至社区。

(9)尚未整改到位的措施:提醒各镇街要严格执行农业农村局已出台的安置人员办法,审核名单时严格把关,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同时,联合口岸、许庄等镇街想方设法做好清退追缴工作。

三、 下一步工作打算

经过三个月的集中整改,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巡察整改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下一阶段,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全国两会精神,按照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和要求,以区委第四轮巡察整改意见为指导,对我局前期完成整改的各方面工作进一步巩固提高,建立长效机制,制定各项工作制度,推动全局各项工作提质增效,开创社会事业工作新局面、新气象。

一是以更高站位扛起巡察整改政治责任。坚持政治统领,把巡察整改成效作为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作为贯彻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切实履行社会事业职能的具体体现。局党组统筹谋划、一体推进,层层压紧压实整改责任,领导班子成员带头整改、率先垂范,牵头处室、单位各司其职、各尽其能,齐心协力推动巡察整改工作见到实效。

二是以更严要求确保整改任务落地见效。坚决克服过关心态和前紧后松、虎头蛇尾的现象,对于已经完成的适时组织回头看,督促巩固效果,严防问题反弹回潮。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持续查摆潜在问题,一以贯之自查自纠,以点带面、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建章立制,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管财,巩固扩大整改成果,确保巡察整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三是以更实举措推动社会事业高质量发展。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抓好巡察整改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结合起来,与做好社会事业各项工作结合起来,及时总结巡察整改经验成果,全方位找差距、强弱项、补短板,建强战斗堡垒,完善体制机制,筑牢廉政防线,以担当务实的举措为全区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523-86966348,邮政信箱: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港城路34号,电子邮箱:352945131@qq.com。

中共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泰州市高港区)

社会事业和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

2024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