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江苏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我局接受报备的自主验收材料予以公告,公告期2023年11月17日—2023年11月23日。
联系电话:0523-86963663。
通讯地址: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港城路20号。
邮 编:225300。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验收材料公开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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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