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报告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根据《泰州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操作规程》第十三条之规定,现将该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6年1月15日-2026年1月21日(5个工作日)。
电话:0523-86960222
通讯地址: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数据局
联系人: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数据局项目建设处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之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报告书审批意见决定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 营养保健食品智能制造项目 |
建设地点 | 江苏省泰州市医药高新区祥泰路东侧灵芝路北侧 |
建设单位 | 江苏蜂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环评机构 | 泰州立青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建设项目概况 | 2021年12月江苏蜂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委托江苏函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编制完成《营养保健食品智能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1年12月30日取得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行政审批局的审批意见(文号:泰高新行审批〔2021〕53号),目前本项目已建设完成,在建设过程中发生变动《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需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建成后,年产1亿粒蜂胶软胶囊、1亿粒灵芝孢子油软胶囊、2亿粒灵芝孢子粉胶囊、1亿粒大蒜沙棘子油软胶囊、1亿粒灵芝余甘子姜黄五味子胶囊、1亿粒黄精西洋参当归淫羊藿胶囊、1亿粒红曲银杏叶胶囊、1亿粒祛斑片、1亿粒钙镁片、1亿粒富硒片、10吨蜂产品(蜂蜜、蜂王浆、蜂王浆冻干粉、蜂花粉)、10吨蜂胶提取物、10吨灵芝孢子油、10吨沙棘籽油、1亿粒维生素片。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 真空泵废水、冷水机组弃水、纯水装置弃水、地面冲洗废水、设备清洗废水、洗瓶废水、实验室废水、食堂废水经厂内污水处理站(工艺为:隔油+A/O+沉淀)处理后排入江苏港城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理。 (2)废气 ①1号楼实验废气经两级活性炭(TA001)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②2号楼粉碎、破壁、制粒、混合、干燥工序粉尘经空调过滤系统处理后送风至车间,不排放; ③醇提工序、污水处理站、危废仓库、乙醇储罐废气经两级活性炭(TA002)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④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专用烟道排放 ⑤锅炉天然气经低氮燃烧器燃烧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 (3)噪声 项目运营期主要噪声设备为混合机、干燥机、泵、风机等。建设单位拟采低噪音设备、消声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减少对周围环境影响。 (4)固废 滤渣沉渣、不合格品、不合格包装材料、废外包材料外售综合利用;动植物油交由具有资质的废油处理公司处理;废树脂、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试验有机废液、废酸、试验固体废弃物、试验废培养基、废纱废布、试验药品玻璃瓶、塑料瓶、污水处理污泥暂存危废储存区,定期交由有资质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