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评报告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根据《泰州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操作规程》第十三条之规定,现将该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6年6月17日-2026年6月24日(5个工作日)
电话:0523-86960222
通讯地址: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数据局
联系人: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数据局项目建设处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之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报告书审批意见决定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 船舶关键性配套装置研发生产制造项目 |
建设地点 | 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福沙村 |
建设单位 | 长越科技(泰州)有限公司 |
环评单位 | 江苏久之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建设项目概况 | 2026年公司拟投资24000万元,新增用地145亩,建设2栋钢结构生产厂房、1栋综合办公楼、2栋职工宿舍楼及相关配套设施和附属工程,总建筑面积约64730平方米。购置3-75吨起重机、智能化仿真检验试验台、智能化管子加工流水线、机器人焊接工作站、数控激光管子切割机、智能化数字弯管机、电动叉车,逆变二氧化碳弧焊机、逆变氩弧焊机等设备505台(套)。项目建成后,预计形成年产50套智能船舶控制装置、年产12万吨新能源双燃料供给装置、年产1.5万吨双相不锈钢双壁管、年产6万吨船舶钢结构制品(含舾装件)的生产能力。 |
主要环境有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项目具体污染防治措施和对策如下: 1、废气 焊接烟尘通过移动式焊烟净化装置收集+净化处理。 切割过程采用侧向集气罩收集,废气经滤筒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2、废水 生活污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达江苏港城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接管标准后,经园区污水管网至江苏港城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深度处理,江苏港城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尾水排放COD、氨氮、总磷指标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中Ⅳ类标准要求,其他指标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一级A标准要求。 3、噪声 项目通过对高噪声设备须采取相应的减震、隔声措施,平时生产中加强对各设备的维修、保养,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在经过厂房隔声及距离衰减后,可确保厂界噪声均达到相应的标准要求,不会对周边声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4、固废 项目产生的固废均能得到有效处置,零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危险固体废物暂存在专用的危废暂存间内,并采取必要的防渗、防漏处理,符合危险废物的暂时储存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