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6年4月2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公示
信息来源: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数据局 发布日期:2026-04-02 14:40 浏览次数: 字号:[  ]

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根据《泰州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操作规程》第十三条之规定,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4月2日-2026年4月9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23-86960222

通讯地址: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数据局

联系部门: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数据局项目建设处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之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1.江苏平高泰事达电气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智能化电气设备绿色制造生产项目

建设地点

泰州市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泰事达路北侧

建设单位

江苏平高泰事达电气有限公司

环评机构

江苏全立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

企业利用现有厂房,建筑面积62496.7平方米,建设智能化电气设备绿色制造生产项目,购置电脑剥线机、缠绕打包机、氩弧焊机等设备共计约170台并为其配备相应的环保设施,经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泰州市高港区)数据局立项审批,备案证号:泰高新数备〔2026〕505号,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智能化电气设备196720台(套)的规模。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喷漆、烘干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处理后通过18m高DA001排气筒排放。切割、焊接、抛光、打磨废气经移动式烟尘净化器处理后车间无组织排放。

(2)废水: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经管网收集后送亚同环保水处理泰州有限公司集中处理。

(3)噪声: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各生产设备、公辅设施运行噪声,工作时声级在80-85dB(A)之间,通过采取选购低噪声设备、设置隔声门窗等防治措施后,厂界噪声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可实现达标排放。

(4)固体废物:本项目一般出售给物资回收公司;危险废物定期由有资质单位处置,职工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项目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均可得到妥善处置,不对外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泰州市飞龙塑料彩印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泰州市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寺巷街道民营工业园16栋一层

建设单位

泰州市飞龙塑料彩印有限公司

环评机构

江苏易测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

泰州市飞龙塑料彩印有限公司拟投资600万元,租用泰州市鑫盛投资有限公司厂房,建筑面积2500平方米,厂区购置吹膜机、印刷机、制袋机等设备,建设塑料袋制造加工销售项目,形成年产150吨塑料袋的生产能力。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管至亚同环保水处理(泰州)有限公司。

(2)废气

本项目吹膜废气、调墨、印刷烘干废气经集气罩/密闭收集收集后进“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1)排放。

(3)噪声

通过优选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及时维护保养,定期检修,合理布局,厂界噪声可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不会改变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敏感目标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物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有废包装袋、废边角料、废包装材料、废包装桶、含油墨废抹布、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油墨渣、生活垃圾。其中废包装袋、废边角料、废包装材料定期出售给物资回收公司;废包装桶、含油墨废抹布、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油墨渣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处置;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本项目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均可得到妥善处置,不对外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