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报告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根据《泰州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操作规程》第十三条之规定,现将该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6年2月11日-2026年2月24日(5个工作日)。
电话:0523-86960222
通讯地址: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数据局
联系人: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数据局项目建设处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之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表审批意见决定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 防水卷材生产线环保提升改造项目 |
建设地点 | 江苏省泰州市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滨江工业园润河路16号 |
建设单位 | 中油佳汇新材料科技泰州有限公司 |
环评机构 | 江苏康泽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建设项目概况 | 项目不新增建设用地,依托现有厂房及生产设备,将废气处理收集的沥青油和物料泵定期清理的原料回用,作为生产防水卷材的原料,减少外购原料的使用量,同时对罐区及危废仓库废气处理装置进行改造,改造后罐区及危废仓库废气合并经1套新增废气处理装置处理,处理后通过一根新建排气筒排放,项目建成后生产规模不变,为年产6500万平方米防水卷材。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本项目建成后全厂废气产生源不变,拟新增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单独处理沥青储罐废气和危废暂存废气,处理后经15m高DA004排气筒排放。 (2)废水:项目不新增废水。 (3)噪声:项目噪声源主要为废气处理设备的风机等,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管理、合理布局、减振等措施,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可确保厂界环境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废活性炭,收集后暂存于厂区现有危废库,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产生的固废能得到有效处置,“零”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