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报告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根据《泰州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操作规程》第十三条之规定,现将该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5年12月1日-2025年12月5日(5个工作日)。
电话:0523-86960222
通讯地址: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数据局
联系人: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数据局项目建设处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之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表审批意见决定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 蕾灵百奥兽医生物大数据中心项目 |
建设地点 | 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解家舍路2号康健医疗区1号楼1-2层 |
建设单位 | 泰州蕾灵百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环评机构 | 泰州泰环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建设项目概况 | 为满足市场需求,促进养殖业的健康发展,泰州蕾灵百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经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泰州市高港区)数据局备案同意(备案号:泰高新数备〔2025〕95号),拟投资5000万元在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解家舍路2号康健医疗区租用1号楼1-2层建筑面积约3148.43平方米建设蕾灵百奥兽医生物大数据中心项目。项目采购主要仪器设备60台(套),建成后可承接客户样本检测,实验数据分析,开展检测业务,年检测样本量10万个。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项目运营期外排废气为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氨和硫化氢;因排放量较小,经自然通风扩散后,项目厂界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能达到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中非甲烷总烃监控浓度限值,氨和硫化氢无组织排放能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氨、硫化氢二级新扩改建排放标准要求,可实现达标排放。 项目产生的检测废水经自设污水处理站预处理达标后和经化粪池收集的生活污水一起经园区污水管网进亚同环保水处理泰州有限公司集中处理。 项目检测过程使用的检测仪器设备基本为台式检测仪器设备,涉及不到大型设备设施的使用,项目高噪声设备主要为生物安全柜、纯水制备机组、空调净化机组、污水处理站等设备设施。采取相应的隔声降噪治理措施后,项目所在标准厂房厂界噪声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可实现达标排放;同时项目所在地周围50m范围内无声环境敏感目标,不会发生噪声扰民现象。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检测废弃物、检测废液、样本废包装材料、废弃样本、清洗废液、污水处理污泥、废高效过滤器、废活性炭过滤棉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并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处置。普通废空气过滤器、纯水制备废弃物和试剂盒废外包材料等一般工业废弃物暂存在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内,其中纯水制备废弃物和普通废空气过滤器定期委托有资质的一般固废处置单位处置,试剂盒废外包材料出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在采取相应的处理处置措施后,项目固废为零排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