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11月27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公示
信息来源: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数据局 发布日期:2024-11-27 15:35 浏览次数: 字号:[  ]

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报告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根据《泰州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操作规程》第十三条之规定,现将该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4年11月27日-2024年12月3日(5个工作日)。

电话:0523-86960222

通讯地址: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数据局

联系人: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数据局项目建设处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之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报告书审批意见决定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泰州市通南地区引排能力提升工程南官河闸站工程

建设地点

泰州市医药高新区(高港)口岸街道南官河入江口门处

建设单位

泰州市水利局

环评机构

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

公众参与情况

本次公众参与采取网站公示、公众意见表、报纸等形式开展。

1、2024年8月19日起,在泰州市水利局官方网站上进行了本项目的第一次信息公示(网址链接:http://slj.taizhou.gov.cn/xwzx/gsgg/art/2024/art_d583eb76b73d4985ac9b506d69ea7fe9.html)。

2、2024年9月10日起,在泰州市水利局官方网站上进行了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公示(网址链接:https://slj.taizhou.gov.cn/xwzx/gsgg/art/2024/art_5fe26ee5e69d4e7bafc9a25fe58b6010.html)。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3、2024年9月13日、2024年9月20日泰州市水利局在泰州日报上进行了两次公示。

3、2024年9月10日在项目所在地进行了现场张贴公示。

4、2024年11月4日,在泰州市水利局官方网站上进行了报批稿公示(网址:http://slj.taizhou.gov.cn/xwzx/gsgg/art/2024/art_1c542a8c66c44af7ba491e270726cddf.html)。

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建设项目概况

泰州市通南地区引排能力提升工程南官河闸站工程位于泰州市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口岸街道。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拆除现状口岸闸,原址新建闸站。节制闸总净宽21米,共3孔,每孔净宽7米;泵站双向运行,设计流量80m3/s,总引排流量100mm3/s;拆除现状交通桥,原址重建;建设生产及值班用房;配套建设上下游清污机桥等。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生态

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和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要求,禁止在上述区域内设置取弃土场、施工营地等大临工程。进一步优化工程设计、施工布置和弃土场选址方案。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合理布局施工场地,减少施工造成的地表扰动和植被破坏。施工结束后及时开展绿化、复垦、增殖放流等生态恢复工作。

2、 水环境

项目采用围堰干法施工,涉及节制闸地表水省控断面,施工前应按照相关规定,配合相关部门编制断面水质保障应对方案和开展节制闸考核断面替代监测点位的建设工作,并完善施工前的报备手续,未经同意的,该段工程不得施工;施工期产生的混凝土系统冲洗废水、养护废水和机械车辆冲洗废水经处理后回用;基坑排水经处理达到相关标准后排入南官河;生活污水化粪池处理后运至当地污水处理厂处理。施工船舶生活污水和含油污水由海事部门接收船统一收集处理,不向水域排放。运营期管理所生活污水接管至港城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3、 大气环境

合理布置施工场地并设置围挡,采取优化施工工艺、密闭围挡、洒水抑尘、道路硬化、车辆冲洗台等措施,减少扬尘等无组织排放。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施工机械和运输工具,加强对施工机械、运输车辆的维修保养。

4、 声环境

选用低噪声施工方式和机械,高噪声机械设备布置在远离敏感点的区域;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禁止夜间从事高噪声施工作业和物料运输,防止噪声扰民。加强设备维护和管理,避免设备非正常运行。

5、 固体废物

建筑垃圾不能利用的按照相关要求外运处理,工程弃土和沉淀池污泥运至弃土区;隔油池污泥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施工船舶生活垃圾由海事部门接收船统一收集处理,不向水域倾倒;施工结束后弃土场满足相关用地标准后方可移交用地单位;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泵站拦截悬浮物、沉积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废机油统一收集、统一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6、 风险措施

建立完善的风险防控体系,包括监控、监测及报警系统等。制定施工期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预案并配备应急处理物资,拆除围堰工程期间,设置围油栏,防止施工船舶事故溢油影响上游或下游水质;加强运营期管理,定期排查环境安全隐患并落实防范措施。

受理公示期间公众反馈情况

项目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