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取消的公告(2023年第10期)
信息来源:医药高新区(高港区)行政审批局 发布日期:2023-11-20 16:19 浏览次数: 字号:[  ]

江苏默乐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3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主动申请取消4个产品的《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国家药监局关于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有关事项的公告》等规定,我局对以下《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予以取消,现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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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高江生,联系电话:0523-86890981

附件:泰州市第一类医疗器械取消备案名录10期.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