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明珠地下车库智能照明改造(合同能源管理)招标公告
信息来源:江苏创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5-11-25 08:38 浏览次数: 字号:[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东方明珠地下车库智能照明改造(合同能源管理)

2.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泰州市医药高新区(高港区)东方明珠小区(泰州市医药高新区(高港区)王营路)。

3.项目预算:招标人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的节能分享费用,中标人以节约电费作为本项目改造投资(建设费用约56万元全部由中标人投资)及运营回报,合同年限为5年。本项目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小区地下车库进行智能照明专项改造服务,由中标人负责项目的节能诊断、方案设计、灯具升级换代、合同期内运维管理等一切工作,在满足合同其他责任和义务的同时使本项目符合相关达标验收的要求。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项目需求。

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5.根据投标人所报的节电效益的分享比例为投标报价,本项目投标人分享比例最高限价为70%,共计5年。改造后整体节电率不低于70%,电费单价根据发改委及物价部门的实时价格结算。

6.项目施工工期:30天,合同履约期限:5年(从施工完成验收合格起计算)。

7.付款方式:招标人根据节能金额*分享比例,按照每季度与中标方结算(每季度付款周期第一个月5号前开具上季度等额节能金额发票)。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自成立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

3.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招标活动: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

(2)被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

(3)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营业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获取招标文件

投标人确定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可前往南京中信工程造价有限公司(泰州市海陵区凤凰东路60号文创大厦主楼507室)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1月26日至2025年12月1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2:00至5: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现场获取或邮箱获取(将需要提供的材料盖章件发送769552833@qq.com),文件费300元,售后不退。

获取文件需要提供材料:

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授权委托书原件;

3.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四、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标时间:2025年12月8日09:30(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泰州市海陵区凤凰东路60号文创大厦主楼507室。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招标人信息

名称:泰州市港城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泰州市高港区港城路

联系人:马先生

联系电话:15061006535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南京中信工程造价有限公司

地址:泰州市海陵区凤凰东路60号文创大厦主楼507室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方式:1865265825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先生

电话:18652658252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发布公告的媒介:“江苏招标采购公共服务平台”和“泰州医药高新区管委会(高港区人民政府)网站”;

2.本次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正本1份,副本4份;

3.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邮递、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响应文件应由其法人代表或持法人代表委托书的授权代表于开标前当面提交。

4.本项目为招标人自愿招标项目,如有异议由招标代理或招标人负责处理答复。投标人对异议答复不满的,可申请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专家进行裁决。裁决只进行一次,招标人和投标人必须服从专家组的裁决意见。潜在投标人在领取招标文件时须当对上述内容作出承诺,承诺书格式附下。

承诺书

(招标人名称):

本单位在参加      (项目名称)的招标活动中如有异议,首先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异议,对异议答复不满的,自愿申请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专家进行一次裁决。我单位承诺服从专家组的裁决意见。          

承诺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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