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维修改造工程监理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泰州市凤凰东路61号人工智能科创中心2幢109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1月28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SBY20231103
2.项目名称:2023年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维修改造工程监理服务;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51900元;
5.最高限价:51900元;
6.采购需求:2023年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维修改造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施工及保修阶段的“三控”“三管”“组织协调”及应履行的相关安全责任阶段监理服务;
7.合同履行期限:150日历天(与施工同步);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须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不再享受价格扣除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供应商须具有水利水电监理乙级(含)以上或者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含)以上或者综合资质;
(3)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水利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且在泰州市范围内最多有两个在监工程。
(4)供应商不得有违法犯罪记录;在依法诚信经营、社会保障和税收缴纳方面无不良记录;
(5)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仅限于以下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在其他单位担任法定代表人。
注:此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供应商在《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7)供应商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缴纳的养老保险或其他证明材料:
①时间要求: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上月或当月;
②证明材料要求:a.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为在职员工的,提供由供应商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应载明缴费单位名称、姓名、缴费时间,并盖有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事业单位等的人员、须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b.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为退休人员的(不超过65岁),总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须在投标单位注册。若退休后在投标单位工作时间已满足第①条时间要求的,提供退休证明、退休后供应商与该退休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若退休后在投标单位工作时间不满足第①条时间要求的,提供退休前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退休证明及退休后投标人与该退休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时间累加后须满足第①条时间要求)
注:上述所有证明材料,时间均应满足第①条时间要求,否则不予认可。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11月17日至2023年11月23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2:00至5: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泰州市海陵区凤凰东路61号人工智能科创中心2号楼109室
3.方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将下列报名资料携带至现场领取或以扫描的形式发送至招标代理邮箱(673798280@qq.com)并通过电话联系15195232662完成招标文件领取,以上两种方式任选其一即可。
(1)法定代表人领取文件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书(必须详细注明联系人电话及QQ邮箱)、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领取文件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必须详细注明联系人电话及QQ邮箱)、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5.代理机构收到符合要求的报名资料核对无误后,发放电子采购文件至各供应商邮箱。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8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泰州市海陵区凤凰东路61号人工智能科创中心2号楼109室
五、开启
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11月28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泰州市海陵区凤凰东路61号人工智能科创中心2号楼109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泰州市高港区)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钱先生
电话:15961092002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本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亚梅
电话:15195232662
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泰州市高港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