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中央农业防灾救灾(第九批)项目询价公告(采购编号:2023-63)
信息来源: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农业农村局 发布日期:2023-11-29 14:34 浏览次数: 字号:[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2023年中央农业防灾救灾(第九批)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预算金额:124000元

采购需求:对20%氟啶虫酰胺悬浮剂进行采购

供 货 期:需在12月10日前完成供货

供货地点:由供方将产品送至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各镇街指定地点。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是农药生产制造商须提供《农药生产许可证》,供应商是农药经销商须提供《农药经营许可证》和该产品制造商的《农药生产许可证》。

2.供应商所投标产品必须具有农业部门颁发的农药登记证,且在登记有效期内,以及生产许可证、产品标准证、产品包装标识与产品使用说明书原件扫描件。

(三)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30日至2023年12月4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2:00至5: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泰州市海陵区兴园路8号1号楼

方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携带以下资料的一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现场获取采购文件或将以下材料扫描发送至邮箱416110832@qq.com获取采购文件。邮箱领取的发送资料至邮箱后联系招标代理联系电话。

1.法定代表人领取文件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领取文件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3年12月5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泰州市海陵区工业园区兴园路8号(美泰产业园1幢)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正本1份,副本2份。

2.本项目不接受响应人以邮递、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持法人代表(负责人)委托书的授权代表于开标前当面提交。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农业农村局

地址: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港城路20号

联系方式:施女士

联系电话:0523-8696614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华仑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泰州市海陵区工业园区兴园路8号(美泰产业园1幢)

联系方式:范女士

联系电话:13814452226

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