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应急管理行政执法行为,切实增强执法公信力与说服力,7月3日上午,区应急管理局开展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案件“阳光案审”活动。活动特邀派驻纪检组、检察机关、司法行政部门相关负责人,以及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和重点企业负责人等30余人全程参与,以“开门审案”推动执法公开、公平、公正。
本次活动紧扣10起案件展开深入研讨,承办人员全面汇报案件办理情况,法律顾问精准出具法律意见,案审会成员集体审议并形成明确决议;派驻纪检组、检察机关及司法行政部门现场监督点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与社会监督员代表畅谈体会。会议特别设置政企互动环节,企业家代表现场提问,执法人员面对面答疑解惑。
会议要求,要理清监管、执法、处罚、服务四者之间的关系。监管是主责主业,任何时候都不能松懈,严格监管是对社会、群众、企业的负责;执法是监管的重要手段,对于安全意识淡薄、风险隐患突出、整改推进不力的要加大执法力度,解决监管过程中出现的矛盾;处罚是执法的必要手段,执法中发现重大事故隐患要坚决立案查处,要让企业为自己的非法违法行为买单;服务要挺在执法前面,既要惩戒还要教育,切实做到护企、惠企、利企。
会议强调,执法人员要靠实、务实。一切从实际出发,要严格按照“五步工作法”和“三项制度”要求开展执法,对企业要做到无事不扰、有求必应。执法人员要严格、严厉。发现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和重大事故隐患要及时立案查处,严格按照自由裁量要求给予相应处罚。执法人员要规范、规矩。日常要加强业务学习,提升能力,执法要懂程序,确保程序合规。执法人员要严谨、严密。要确保所办的每一起案件经得起推敲、回溯和验证,要多办铁案、亮案、首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