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2025年度衔接资金项目实施计划完成情况予以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公示期:2025年11月14日-2025年11月23日,如对公示有异议可以来电、来信、来访等形式向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乡村振兴处反映。联系电话:0523-86966237。
附件: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2025年度衔接资金项目实施计划完成情况.xls
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2025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