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关于确定2024-2025年粮食绿色高质高效创建项目实施主体的公示
信息来源: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发布日期:2025-04-03 09:15 浏览次数: 字号:[  ]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2025年省级现代农业发展补助专项(粮食和油料高产优质片区建设政策)项目储备要求》和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4年度第三批省对市县农业专项转移支付预算资金的通知》(泰财农〔2024〕62号)、《关于下达2024年第二批省对市县专项转移支付预算资金和区域绩效指标的通知》(泰财农〔2024〕5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经区级组织、镇街申报,拟确定凤栖湖农场等18个主体为2024-2025年粮食绿色高质高效创建项目实施主体,现予公示,名单如下:

一、2024-2025年小麦绿色高质高效创建项目实施主体(9个)

高港区丰登家庭农场、高港区佳丰家庭农场、高港区悦农家庭农场、高港区宏大家庭农场、高港区同人于野家庭农场、高港区晔贝乐家庭农场、高港区秦华西家庭农场、奕墨家庭农场、嘉盛家庭农场。

二、2025年水稻小麦周年高产创建项目实施主体(9个)

凤栖湖农场、高港启程家庭农场、高港区钱赵农之梦家庭农场、高港区金辉家庭农场、高港区月华秋实家庭农场、大户周春林、高港区玥瑶家庭农场、高港区裕成农场、泰州海丰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2025年4月3日-4月8日。

公示期间,可以通过电话或书面等形式向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反映公示主体不符合申报条件等方面的问题,反映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区纪(工)委监委第七派驻纪检监察组联系电话:0523-86391389

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联系电话:0523-86966142

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202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