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高港区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的通知》(泰高残〔2018〕29号):年满16周岁,未满60周岁的残疾人须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并正常缴费,到年满60周岁后方可以享受养老待遇时,政府每月发放基础养老金,同时可以享受100元养老补贴。
可以携带身份证、残疾证到镇(街)便民服务中心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