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电内容:反映其孩子(2025年泰州学院毕业生)准备在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开办公司,咨询不在泰州买房,是否可以在泰州落户,如果其孩子本人作为法人,孩子父亲作为股东,是否可以跟随孩子落户泰州?
来电时间:2026-9-18
答复内容:结合市民反映的情况,户口迁入可选择两种途径。一是人才落户:具有中专以上学历、初级以上技术职称或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者在国(境)外取得经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的高等教育留学回国人员,可以先落户后就业。对先落户后就业的人员,可以在合法稳定住所落户,也可以落户在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单位集体户上或者社区集体户上,准予本人、配偶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未婚子女、父母落户。二是租赁落户:拥有成套合法住房(含租赁)的人员,准予本人、配偶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未婚子女、父母落户。需提交房屋所有权人同意证明,以及户口簿(常住人口登记表)、不动产权证(含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居住证(居住登记证明),亲属关系证明住建部门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居住证(居住登记证明)。
答复部门:泰州市公安局泰州医药高新区分局
答复时间:2026-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