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消防证需要到何处办理?
信息来源: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党政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5-08-08 17:19 浏览次数: 字号:[  ]

来电内容:咨询消防证需要到何处办理?

来电时间:2025-8-5

答复内容:根据相关规范要求,场所建筑面积大于300平方米(含本数)的公众聚集场所需办理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手续。场所建筑面积小于300平方米的场所主动申请办理的,消防机构予以受理,可至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消防窗口M21(咨询方式:0523-89690619)或登录江苏政务服务网(http://www.jszwfw.gov.cn/)进行申报(实名注册后,在搜索栏搜索“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选择地区后,点击“去申报”)。公众聚集场所申请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的,建设单位或者使用单位应当在消防验收合格或者消防验收备案通过后,提交以下材料:1.承诺书或者申报表;2.营业执照;3.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4.场所平面布置图、场所消防设施平面图;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答复部门:医药高新区消防大队

答复时间:2025-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