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卫生类知识问答
发布时间:2025-04-07 11:16
信息来源: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党政办公室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延续)需要哪些材料?
答:
办理材料:
1 、卫生许可证原件。
2 、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3、《江苏省卫生健康行政许可申请表》。
4、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提供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检测或者评价报告(近两年内)。
5、经营场所布局、卫生及消毒设施有无改变的说明;如有改变,提供改变后的资料。
6、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公共场所卫生检测报告(近一年内)。
7、工商营业执照或法人资质证明复印件。
8、委托办理的,提供代理人授权委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