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发展素质教育,培养高素质的专业体卫艺教师骨干团队,提升学生体质健康水平和艺术素养,提高学校体育艺术活动质量,充分展示学校体育艺术学生社团成果,经研究,决定在全区中小学开展2021-2023学年度体育、卫生、艺术先进集体、个人,体育、艺术优秀学生社团评选活动。现将有关评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对象
1.江苏省高港中等专业学校、区各小学、初中校。
2.我区各中小学从事体育、卫生、艺术工作的在编教师。
3.我区各中小学定期开展活动的体育、艺术学生社团。
二、评选项目及数量
1.先进集体(20所):体育(卫生)工作先进学校10所;艺术工作先进学校10所。
2.先进个人(35人):体育工作先进个人10人;卫生工作先进个人10人;艺术工作先进个人15人。
3.优秀体育类、艺术类学生社团20个。
三、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
1.健全管理体系,职责明确。每学期有计划,有工作总结。
2.严格实施《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开足开齐上好体育与健康、艺术等课程,按照学科教学计划,合理安排教学进度和内容。
3.学校每年举办体育、艺术、健康教育活动。内容丰富、项目多样、特色鲜明,针对性强,学生参与率≥90%。组织管理有序,无安全事故。成立运动队、艺术团体或各类课外兴趣小组。积极参加上级主管部门举办的各类体育艺术卫生等比赛活动,成绩显著。
4.认真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数据上报及时有效。近三年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率达95%以上。全校学生近视率较上一年度有所下降。
5.学校积极开展体育、卫生、艺术系列创建工作。取得全国、省、市体育、卫生、艺术特色学校(示范校、先进校、合格校),体育艺术“一校一品一特色”等先进校称号。
6.每年定期及时组织学生体检工作,认真做好学生缺课监测上报工作,疫情防控工作,传染病、季节性流行病的预防、宣传工作。
7.保障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合理安排大课间体育活动和课外体育课。
(二)先进个人
1.师德师风。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体育、卫生、艺术工作;坚持正确的育人方向,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从事体育卫生艺术工作2年以上,有事业心和责任心,工作热情高。
2.工作能力。积极参加校级以上的基本功类比赛、公开(示范、盲选)课、赛课等;有较高的体育艺术教育修养和专业知识,在体育卫生艺术教育教学、研究、改革中积极探索、创新,积极撰写专业论文,开展相关课题研究。指导所在学校的教育教学、课外活动等工作,组织参与区级及以上体育比赛、艺术展演活动中彰显较强的基本功和业务能力。
3.工作业绩。组织和指导学生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社团、课外教育实践活动,在区级及以上体育竞赛、艺术展演活动中取得显著成绩;积极参与健康促进学校、艺术特色学校创建、学生缺课监测每日系统上报、学生常见病传染病管理和宣传教育等工作中,成效显著。
(三)优秀学生社团
1.学校制定《学生社团管理办法》及《社团活动考评细则》,每学年对社团进行考评;社团在学校的统筹安排和学校社团管理机构的指导下自主开展活动;社团活动工作纳入学校课程体系和教师绩效考核。
2.社团成立2年以上,有社团名称;有固定的活动场所,具备必要的物质条件保障;社团规模适度,有一定数量的成员;社团有固定的老师担任指导教师,教师对学生社团实施有效指导,经常参加社团活动。
3.社团有完善的组织机构及内部管理制度,组织机构健全,人员分工明确,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成员相对稳定,凝聚力强,社团活动正常开展。(音乐类:合唱、舞蹈、器乐、课本剧、戏曲等社团;美术类:绘画、书法、摄影、手工等社团;体育类:球类、民族传统体育项目(武术)、田径、乒乓球、啦啦操、棋类等社团。)
4.社团有工作计划、活动记录、活动过程小结、活动图片、年度总结和学校考核记录等较为完善的文字和图片资料。
5.社团活动有独创性,主题鲜明,富于特色,生动活泼,形式和内容健康;社团活动与学校独特教育资源、传统文化、课程改革、学习生活等紧密联系,能体现所在学校及学生社团的特色和风采;在学生中具有较大吸引力,为繁荣校园文化起到积极引导作用。
6.社团(或社团成员)积极参加展演活动,参加国家、省、市、区及镇(街道)级体育活动或艺术展演活动并获奖。
四、参评材料要求
1.个人、社团、集体成绩材料时间为2021年9月至2023年6月,材料要重点突出,内容精炼、实事求是,根据评分表二级指标逐一提供佐证资料,不得弄虚作假。
2.先进集体佐证资料可提供获奖证书、荣誉称号证书、新闻报导截图、相关活动照片等;需提供近两年体育寒假作业、学生体质报告书、学生体质三率公示及三好学生体质健康成绩公示。
3.先进个人佐证资料可提供获奖证书、荣誉称号证书、活动照片等;需提供负责学校相关工作、指导学生、社团安排的分工表等(加盖公章)。
4.优秀社团佐证资料可提交参加国家、省、市、区及镇(街道)体育或艺术活动的获奖证书、荣誉称号证书、新闻报导截图、活动过程的视频资料等;需提供开展活动照片(照片10-15张,分别为不同场景拍摄,原版数码照片,每张照片附简短文字说明)、评选周期内两学期的社团名单、活动计划、活动记录、活动总结等。
五、推荐评选程序
1.自行申报:各中小学校相关教师、社团梳理工作,将申报材料上交所在学校。
2.学校推荐:学校组织审核个人、社团申报材料,校评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后向区教育局提交申报材料,参加区评;先进集体申报材料随个人、社团申报材料一并提交。各校体育、卫生、艺术工作先进个人可各推荐一人(超过30个教学班可以各增报1人),优秀社团可推荐1个(超过30个教学班可根据实际社团数增报1个)。
3.申报表加盖单位公章形成PDF文件、校级公示照片、佐证材料电子文件按二级指标排序,6月30日下午5点前一并打包发送至基教处邮箱:ggqjjk@126.com,联系人:陈李,联系电话:86936167,逾期不报,视作自动放弃。
4.区教育局根据参评对象的工作实绩,坚持公平、公正原则,遴选出具有代表性、典型性、示范性、事迹突出的先进典型。
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教育局
2023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