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农村住房规划建设管理实施办法(送审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加强和规范全区农村村民住房规划建设管理,现将《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农村住房规划建设管理实施办法(送审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附件一)。有关反馈意见建议请于2024年1月21日前反馈至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附件二)。
电子邮箱:1946114527@qq.com。
邮寄地址: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金港南路建设大厦副楼401室,邮编:225321。
附件一:附件一: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农村住房规划建设管理实施办法(送审稿).docx
附件二:附件二:征求意见反馈表.docx
附件三:《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农村住房规划建设管理实施办法(送审稿)》政策解读.docx
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月12日
发布时间:
2024-01-12
截止时间:
2024-01-21